怎樣打合同官司
一、土地承包合同怎樣打官司
捏造虛假的法律,是否要承擔法律責任,主要看捏造人的意圖,以及捏造情節(jié)和造成后果?! ”娝苤?,我國刑法目前只有第四百五十二條,而捏造出刑法第608條,其顯然有兩種情況一是不懂裝懂;二是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τ诓欢b懂的人,沒有造成后果,那么也就大家一笑了之,但是如果給人造成精神或者物質損失,需要承擔因過錯造成的賠償責任。對于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其所承擔的責任就不是賠償那么簡單了?! ∪缒笤焯摷俚姆蓙磉M行詐騙,可能構成詐騙罪;如進行廣泛傳播,可能構成擾亂公共秩序罪;如用來恐嚇威脅的,則構成尋釁滋事罪?! ∪绻麌夜ぷ魅藛T故意捏造子虛烏有的法律罪名,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如索賄、徇私舞弊、貪贓枉法等,則構成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徇私舞弊罪、刑訊逼供罪、暴力取證、虐待、報復陷害等罪名。 以上刑事犯罪,都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不構成刑事犯罪的,可能會受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罰。以上是捏造虛假土地承包合同打官司會怎么處罰的解答,望采納!
二、沒有合同要怎樣打官司
如果雙方的合同為非要式合同,即雙方以口頭形式約定的合同,沒有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遺失的,一方可以提供送貨單、收貨單、結算單、發(fā)票、對賬單、來往函件等材料主張合同關系的存在,法院通常結合雙方之間的交易方式、習慣、是否實際履行等其他證據(jù)對買賣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認定。
如雙方為買賣合同關系,根據(jù)《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的規(guī)定,當事人之間沒有書面合同,一方以送貨單、收貨單、結算單、發(fā)票等主張存在買賣合同關系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以及其他相關證據(jù),對買賣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認定。
因此,對于沒有合同,一樣不影響起訴,只是需要其他證明材料以證明合同關系及交易的存在。
法律依據(j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當事人之間沒有書面合同,一方以送貨單、收貨單、結算單、發(fā)票等主張存在買賣合同關系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以及其他相關證據(jù),對買賣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認定。
對賬確認函、債權確認書等函件、憑證沒有記載債權人名稱,買賣合同當事人一方以此證明存在買賣合同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有相反證據(jù)足以推翻的除外。
引用法規(guī)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三、沒有合同該怎樣打官司
如果雙方的合同為非要式合同,即雙方以口頭形式約定的合同,沒有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遺失的,一方可以提供送貨單、收貨單、結算單、發(fā)票、對賬單、來往函件等材料主張合同關系的存在,法院通常結合雙方之間的交易方式、習慣、是否實際履行等其他證據(jù)對買賣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認定。
如雙方為買賣合同關系,根據(jù)《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的規(guī)定,當事人之間沒有書面合同,一方以送貨單、收貨單、結算單、發(fā)票等主張存在買賣合同關系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以及其他相關證據(jù),對買賣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認定。
因此,對于沒有合同,一樣不影響起訴,只是需要其他證明材料以證明合同關系及交易的存在。
法律依據(j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當事人之間沒有書面合同,一方以送貨單、收貨單、結算單、發(fā)票等主張存在買賣合同關系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以及其他相關證據(jù),對買賣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認定。
對賬確認函、債權確認書等函件、憑證沒有記載債權人名稱,買賣合同當事人一方以此證明存在買賣合同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有相反證據(jù)足以推翻的除外。
引用法規(guī)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四、該怎樣打合同官司
首先是根據(jù)起訴的主張搜集證據(jù),然后就是起訴,需要起訴狀,雙方信息,證據(jù)等, 再然后就是等開庭,了解雙方情況和案件情況,根據(jù)雙方舉證、質證,進行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法官搞清楚案件事實后,最后就是等判決了。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分為四種。
1、協(xié)商解決。
2、調解。調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協(xié)調雙方當事人的利益,使雙方當事人在自愿的原則下解決爭議的方式。調解可以在訴訟外進行,也可以在訴訟中某個階段進行。
3、仲裁。仲裁是指合同當事人根據(jù)仲裁協(xié)議將合同爭議提交給仲裁機構并由仲裁機構作出裁決的方式。
4、起訴。 如果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后也沒有達成仲裁協(xié)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尋求司法解決。
五、沒有合同應該如何打官司
如果雙方的合同為非要式合同,即雙方以口頭形式約定的合同,沒有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遺失的,一方可以提供送貨單、收貨單、結算單、發(fā)票、對賬單、來往函件等材料主張合同關系的存在,法院通常結合雙方之間的交易方式、習慣、是否實際履行等其他證據(jù)對買賣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認定。
如雙方為買賣合同關系,根據(jù)《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的規(guī)定,當事人之間沒有書面合同,一方以送貨單、收貨單、結算單、發(fā)票等主張存在買賣合同關系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以及其他相關證據(jù),對買賣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認定。
因此,對于沒有合同,一樣不影響起訴,只是需要其他證明材料以證明合同關系及交易的存在。
法律依據(j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當事人之間沒有書面合同,一方以送貨單、收貨單、結算單、發(fā)票等主張存在買賣合同關系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以及其他相關證據(jù),對買賣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認定。
對賬確認函、債權確認書等函件、憑證沒有記載債權人名稱,買賣合同當事人一方以此證明存在買賣合同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有相反證據(jù)足以推翻的除外。
引用法規(guī)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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