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單日期是什么?
一、變更單位名稱后,勞動合同的簽訂日期是否還可以是原來的日期
變更單位名稱后,勞動合同的簽訂日期還可以是原來的日期。
根據(jù)《民法典》規(guī)定,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變更后的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zhí)一份。
二、取保候審期限是多長
1、取保候審單子上沒有結束日期不是代表沒有期限,取保候審有期限,最長期限是十二個月;
2、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jiān)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于發(fā)現(xiàn)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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