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聾工傷鑒定需要幾次?

一、耳聾工傷鑒定需要幾次
1、工傷事故傷殘等級(勞動能力鑒定)是根據(jù)GB/T16180一2014《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yè)病致殘等級》的標準進行判定的。工傷鑒定的國家標準,標準共分十級。其中,符合一至四級標準的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五至六級的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至十級的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這個等級是工傷事故賠償及相關待遇享受的法定標準。
勞動能力鑒定(工傷評殘)主要是根據(jù)工傷受傷時的診斷結合康復情況,依據(jù)《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yè)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的相關條文來進行傷殘等級評定的。
2、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等規(guī)定,原則上是要治療終結,才能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耳聾做工傷勞動能力鑒定,如果治療已終結,馬上就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通俗說的傷殘鑒定),這個自申請材料遞交受理之日起兩個月內有結果。原則上只須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通知,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醫(yī)院或其他機構,檢查一次即可確定等級。
附《工傷保險條例》相關條款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fā)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wěn)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yī)療的有關資料。
引用法規(guī)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2]《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二條
[3]《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三條
二、國家規(guī)定工傷鑒定要鑒定幾次?
1、兩次,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職工發(fā)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wěn)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工傷傷殘鑒定。
2、對勞動能力鑒定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鑒定結論之日起15天內向省一級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復檢。
引用法規(guī)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三、工傷鑒定要做幾次?
按實際情況,對于工傷鑒定并不會有時間期限和次數(shù)限制,只要符合規(guī)定情形的,可以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依法申請工傷鑒定。下面是對工傷鑒定要做幾次鑒定的相關法律規(guī)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yī)療的有關資料。第二十四條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和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分別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設區(qū)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wèi)生行政部門、工會組織、經辦機構代表以及用人單位代表組成。
引用法規(guī)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三條
[2]《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四條
四、企業(yè)員工的工傷傷殘鑒定要去幾次
你好,對于企業(yè)員工的工傷傷殘鑒定要去幾次,沒有明確的限制。用人單位對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鑒定結論之日起十五日內申請復查,對復查鑒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復查鑒定結論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鑒定;也可以自收到鑒定結論之日起十五日內不經復查而直接向上一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鑒定。省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五、國家規(guī)定工傷鑒定要鑒定幾次
兩次。1.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職工發(fā)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wěn)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工傷傷殘鑒定)。
2.對勞動能力鑒定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鑒定結論之日起15天內向省一級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復檢。
引用法規(guī)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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