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經營權是否可以繼承,承包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哪些權利
一、承包土地經營權能否繼承?承包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哪些?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農村土地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農村土地承包法》第15條)。農戶是農村中以血緣和婚姻關系為基礎組成的農村最基層的社會單位。它既是獨立的生產單位,又是獨立的生活單位。作為生產單位的農戶,一般是依靠家庭成員的勞動進行農業(yè)生產與經營活動的。對農村土地實行家庭承包的,農戶成為農村集體經濟中一個獨立的經營層次,是農村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基本單位。以上就是關于承包地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解答,請采納.如果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詢聽律網網相關律師,根據你的實際情況,為你解決問題。引用法規(guī)
[1]《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15條
二、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繼承嗎?
如果賦予公民對耕地承包的繼承權,會出現以下導致農村耕地承包合同履行失控,日益減少的農村耕地變得更加緊張,耕地承包合同失去原有的本質和意義,挫傷廣大農民的生產積極性等不利影響。譬如繼承人系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其他戶,如果繼承了被繼承人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其享有的土地份額明顯多于其他村民,有違公平原則。再如繼承人系其他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如果繼承了被繼承人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則本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由其他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耕種,出現非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與該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爭田奪地的混亂局面。這有違集體土地所有權使用、收益權應當由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共同享有的性質,而且侵犯了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的利益。
三、國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繼承嗎?
您好,針對您的國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繼承嗎?問題解答如下如果賦予公民對耕地承包的繼承權,會出現以下導致農村耕地承包合同履行失控,日益減少的農村耕地變得更加緊張,耕地承包合同失去原有的本質和意義,挫傷廣大農民的生產積極性等不利影響。譬如繼承人系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其他戶,如果繼承了被繼承人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其享有的土地份額明顯多于其他村民,有違公平原則。再如繼承人系其他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如果繼承了被繼承人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則本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由其他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耕種,出現非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與該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爭田奪地的混亂局面。這有違集體土地所有權使用、收益權應當由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共同享有的性質,而且侵犯了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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