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縣征地拆遷免費法律咨詢熱線
一、征收方以危房為由強拆,怎么辦,法律的規(guī)定是什么?
在中國現(xiàn)代化不斷推進的浪潮下,征收拆遷也在如火如荼的進行著,無數(shù)被拆遷人做著一夜暴富的夢。但是征收方為了壓低拆遷成本,自己獲得更高的利益,往往無所不用其極,其中危房認定就是他們的常用手段,這也使得無數(shù)被拆遷人的夢破碎。拆遷方往往先作出危房認定,然后對被拆遷人威脅、逼迫,或是予以利益誘惑,讓被拆遷人覺得如果不簽協(xié)議,那么將被強拆,最后一無所有,抓緊簽訂補償少的可憐的協(xié)議,最終達到壓低補償款的目的。而通過這種方式“省下”的錢,自然就落到拆遷方的腰包里。晏清律師事務所就接待了很多有這樣遭遇的被拆遷人,他們看到危房拆除通知就慌了神,害怕自己的房子就這樣被拆了。那遇到這種情況究竟應該怎么處理呢?今天晏清律師就和大家分享一下。一、危房認定首先提醒各位被拆遷人注意的是,危房認定需要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向危房鑒定合法機構(主要是市、縣一級房地產主管部門設立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申請書面鑒定,而即便鑒定為危房,也不是一定要拆除,根據(jù)危房的情況可能修繕、加固、整體加固或者拆除。如果拆遷方僅拿了一張其自己制作的危房認定書,被拆遷人就要警惕起來,拆遷方一不是危房鑒定的申請人,二不是危房鑒定的合法機構,其作出的危房認定,所作出的危房認定顯然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被拆遷人如果遇到這種情況,一定要及時聯(lián)系律師,防止自己的權益被侵害。二、危房強拆就算房屋真的被認定為需要拆除的危房,強拆也不是馬上就要進行,危房的強拆也同樣需要經(jīng)過法定程序,第一步就是需要被拆遷人對危房認定沒有異議,如果被拆遷人對危房認定有異議,那么可以對此復議和訴訟,在復議和訴訟期間,拆遷方是不可以直接強拆的。而就算復議機關或者法院將房屋認定為危房,拆遷方仍需告知被拆遷人搬離房屋的期限,如果被拆遷人在期限內沒有搬離,拆遷方只能向法院申請強拆,而無權自行強拆。所以這其中如果拆遷方遺漏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很可能構成程序違法。被拆遷人應該警惕,如果發(fā)現(xiàn)有程序違法要及時聯(lián)系律師維權。行政案件復雜多變,有些時候不是一個訴訟、兩個訴訟就能徹底解決的,被拆遷人僅依靠自己很難與征收方抗衡,被拆遷人請律師介入到案件之中,應宜早不宜遲,拖延的時間越久,案件的復雜程度、維權難度都會大大增加,如果正在看這篇文章的您也遇到了類似問題,請不要迷茫,及時與專業(yè)律師取得聯(lián)系,確保案件獲得訴訟的優(yōu)勢。保護每位當事人的權益,也是北京市晏清律師事務所律師一直以來的信念。希望各位當事人均能在律師幫助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獲得應得的征收補償!征收方以危房為由強拆,怎么辦?
二、網(wǎng)逃如何辦理取保候審,如何辦理網(wǎng)逃,如何取保侯審
對于符合申請取保候審條件的,首先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辯護人可以向辦案機關提出取保候審申請;然后,經(jīng)辦案機關審查后,同意取保候審的,申請人需向辦案機關提供相應的擔保一種是提出保證人擔保。也就是說,被取保候審人要提出一個符合條件的人作為自己的保證人,該保證人要承擔法律規(guī)定的義務,擔保被保證人能夠做到隨傳隨到。另一種是提供保證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審的,交納一定數(shù)額的現(xiàn)金作擔保。如果違反有關規(guī)定,保證金就會被沒收,并且會根據(jù)不同的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監(jiān)視居住、予以逮捕等等。
三、如何規(guī)定成都征地拆遷補償?shù)姆ǘ藴实?/strong>
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guī)和76號文件有關規(guī)定,征地范圍內征收每畝耕地的土地補償費按征地統(tǒng)一年產值3650元/畝的10倍計算,其他土地按耕地標準減半計算,支付給被征地集體經(jīng)濟組織按有關規(guī)定使用。涉及的青苗補償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拆遷補償費、種植專業(yè)戶補償費按照99號文件附表所列標準支付;養(yǎng)殖專業(yè)戶補償費按照78號令附表五所列標準支付。
四、修路占地沒補償阻止違法嗎,法律依據(jù)是什么
律師解答
修路占地沒補償,阻止修路是違法的。如果沒有依法給予補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jù)《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guī)定,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行政訴訟法》第二條第一款規(guī)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jù)
《行政訴訟法》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溫馨提示】遇到法律問題,有81%的當事人第一時間通過搜索與學習基本法律知識來了解問題的可能風險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糾紛,遇到法律問題及時找專業(yè)的律師咨詢,點擊咨詢按鈕快速找到最合適、可靠的律師,能夠降低該問題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見法律風險。
引用法規(guī)
[1]《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1]《行政訴訟法》 第二條
[1]《行政訴訟法》 第二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fā)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