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函
一、關于代通知通知金的法律規(guī)定有哪些?
關于不支付代通知金的法律規(guī)定有哪些做以下回答,可以要求賠償代通知金的情況1、實習期的被辭退,必須是提前3天通知;
2、正式員工被辭退,必須是提前30天通知;勞動信訪處的答復也是真的即勞動合同簽訂后,由于勞動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雙方的的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的,用人單位以平均工資的經(jīng)濟補償方式來補償。但是你們的情況好像不適用這一條,用人單位的內(nèi)部裝修不是不可抗力的發(fā)生重大變化,應該有提前通知勞動者的時間,所以公司應該支付代通知金。
二、"解除合同函的常見格式與相關規(guī)定"
律師解答當事人應當在合同解除函中寫明以下
1、合同雙方當事人姓名或名稱、住所等基本信息;
2、明確表達解除合同的意思;
3、寫明合同解除的具體原因以及其他相關情況;
4、合同解除后各方的權利義務;
5、合同當事人的簽名或蓋章。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fā)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jīng)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nèi)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xù)履行的債務為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三、對方說會發(fā)委托函,通告函和律師函給我,現(xiàn)在怎么辦
律師函是表明你的糾紛對方已經(jīng)對你們之間的事情準備訴訟到法律的一個提前告知。如果你不想打官司,收到律師函之后與對方協(xié)商一下如何解決。如果你認為你沒有問題,也不怕對方起訴,那么對律師函就不需要管了。律師函本身不會產(chǎn)生法律后果的,只是一種警示。律師函一般被視為訴訟威脅,有可能是當事人為了取得談判優(yōu)勢而向對方施壓,逼迫對方主動求和;也有可能是當事人對沖突解決喪失信心,而發(fā)出的訴訟預警。當然,其中也可能包含當事人或者律師向對方刺探虛實、誘惑信息等目的。收到律師函,并不意味著你將承受律師函上所述風險,也不排除當事人言歸于好的可能嘛,何況是非自有法院公斷!所以大可不必因為律師函而自亂陣腳、輕舉妄動。你可以保持沉默并跟蹤事態(tài)進展,也可以聘請律師商量對策,或者反過來向對方發(fā)送一份針鋒相對的律師函。當然,律師函中又能會傳達當事人催告、拒絕、解除等意思表示或者意思通知,這些將產(chǎn)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你可能需要對此謹慎評估。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fā)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