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未成立能簽合同嗎?法律如何規(guī)定?
一、分公司沒有成立能簽合同嗎,法律有哪些規(guī)定
分公司還沒有成立,不能簽合同,不能從事貿(mào)易活動,分公司不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不能單獨的承擔民事責任,分公司成立之后,可以以總公司的名義進行經(jīng)營,也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從事貿(mào)易活動。
二、合同是否可以為分公司簽訂,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分公司是否可以對外簽訂合同。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五十二條的規(guī)定,依法登記的分公司屬于“其他組織”。“其他組織”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和財產(chǎn),但又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組織。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其他組織可以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簽訂合同,從而成為合同主體。
2、《公司法》第14條第1款規(guī)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這一規(guī)定明確了兩點,一是分公司可以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進行獨立營業(yè),具有獨立締約能力。二是分公司民事責任的歸屬,即分公司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其一切行為的后果及責任由隸屬公司承擔。
引用法規(guī)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五十二條
[1]《公司法》 第14條
三、總公司簽訂合同授權分公司執(zhí)行可行嗎?
總公司簽訂的合同,可以委托給分公司進行執(zhí)行,是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雖然分公司不具備單獨的法人資格,但是也需要進行登記,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簽訂合同,也可以由總公司授權分公司簽訂合同。
四、法人變更期間簽署合同有效嗎,有沒有法律依據(jù)
律師解答法人變更期間簽署的合同,如果符合下列要件的,有效
1、合同當事人具備締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法、不違背公序良俗;
4、屬于表見代理的。
根據(jù)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規(guī)定,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六條規(guī)定,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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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2]《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條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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