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有他人財產罪的認定及其法律后果
一、非法占有他人財產罪的認定,法律的適用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guī)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shù)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shù)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成本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將他人的交由自己代為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shù)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1、本罪要有通過正當、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財物的行為。這是構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區(qū)別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如果不是通過正當、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該財物即持有該財物就具有非法性,則不可能構成本罪。合法持有,其形式多種多樣,如接受他人的饋贈,通過合法交易等,但本罪的合法持有,根據(jù)刑法的規(guī)定,僅包括以下三種情況
1、代為保管,既包括受他人委托,代為收藏、管理其財物。
2、拾撿他人的遺忘物。
3、發(fā)掘得到他人的埋藏物,但這種發(fā)掘得到不能屬于非法。
2、必須是將他人的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拒不交還的行為。所謂占為己有,是指應當將他人交為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當成自己的財物,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處分、使用和收益。
引用法規(guī)
[1]《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
二、我國故意毀壞財物罪的追訴標準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jié)嚴重的情形。
三、我國故意毀壞財物罪的追訴標準如何認定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jié)嚴重的情形。
四、我國規(guī)定故意毀壞財物犯罪的追訴標準如何認定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jié)嚴重的情形。
五、故意毀壞財物罪的司法解釋
《最高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第三十三條[故意毀壞財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第三十三條[故意毀壞財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jié)嚴重的情形。
引用法規(guī)
[1]《最高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 第三十三條
[2]《最高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 第二百七十五條
[3]《最高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 第三十三條
[4]《最高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 第二百七十五條
六、故意毀壞財物罪的追訴標準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jié)嚴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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