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單位
一、設計單位可以勞務分包嗎?
除主體工程外,其他可以分包?!督ㄔO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2021】建設部第293號)第十九條除建設工程主體部分的勘察、設計外,經發(fā)包方書面同意,承包方可以將建設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設計再分包給其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 〉诙畻l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不得將說承攬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轉包?! √幚?、處罰依據(jù)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2021】建設部第293號)第三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將說承攬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轉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合同約定的勘察費、設計費25%以上50%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yè)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以上是對勘察設計單位可以勞務分包嗎做出的回答。
引用法規(guī)
[1]《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第十九條
[2]《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第二十條
[1]《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第三十九條
二、建筑工程哪些部分可以分包?分包主要有哪幾點?
建設工程轉包,指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發(fā)包給他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發(fā)包給他人的行為,另外,承包人將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現(xiàn)場設立項目管理機構和派駐相應人員,并未對該工程的施工活動進行組織管理的,視同轉包行為。
三、分包設計是否可行?
總承包方可以直接將部分工程分包給其他承包單位,但不能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一、違法分包,是指承包單位承包工程后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把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行為。
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違法分包
(一)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分包給個人的;
(二)施工總承包單位或專業(yè)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單位的;
(三)施工總承包單位將施工總承包合同范圍內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分包給其他單位的,鋼結構工程除外;
(四)專業(yè)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專業(yè)工程中非勞務作業(yè)部分再分包的;
(五)專業(yè)作業(yè)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勞務再分包的;
(六)專業(yè)作業(yè)承包人除計取勞務作業(yè)費用外,還計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機械設備、主要周轉材料費用的。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二十九條,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fā)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偝邪鼏挝缓头职鼏挝痪头职こ虒ㄔO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第二十九條
四、勞務分包單位能否再勞務分承包?
不可以。分包只能分一次。并且下級分包商不得繼續(xù)往下分包。而且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同時。如果是施工總承包單位,必須自己完成建筑主體工程的施工,不得分包。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第二十九條
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fā)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偝邪鼏挝缓头职鼏挝痪头职こ虒ㄔO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第二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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