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一、未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有效有沒有法律規(guī)定
未簽訂土地承包合同,若是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則合同已經成立。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二、土地承包合同能不能解除,規(guī)定是什么
土地承包合同能解除,隨意解除需要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可以協商一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或者在土地承包合同中約定或法定的解除條件發(fā)生后送達通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三、土地承包合同無期限怎么解除,規(guī)定是什么
法律咨詢解答
首先土地承包合同是不能無期限的,法律對土地承包有明確的承包期限規(guī)定,無限期是不合法的。
合同的解除有協商解除、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這幾種。
根據法律規(guī)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fā)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xù)履行的債務為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相關法律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第五百六十三條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四、土地使用權公證才有效嗎,有沒有法律規(guī)定
律師解答
土地使用權并不是必須經過公證才有效,公證不是土地使用權有效的必經程序。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有效的,公證不會對土地使用權的效力產生影響。公證對法律行為和有法律意義的文書、事實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給予認可,借以防止糾紛,減少訴訟。它不能為當事人解決爭議。所以公證合法性、真實性的證明,和是否有效沒有必然的聯系。
《公證法》第二條規(guī)定,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法律依據
《公證法》第二條
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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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guī)
[1]《公證法》 第二條
[1]《公證法》 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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