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能否溯及既往
一、訴訟時效能否溯及既往
《民法總則》實施時舊法訴訟時效未屆滿的,有溯及力此時請求權人的時效利益還未享受完畢,其訴訟時效仍在延續(xù)計算中。因新法的實施而使正在進行中的時效按照新的標準重新計算,這并不違反消滅時效的本質屬性,也不會產生第一種情況中不合邏輯的結果,具有可溯及的前提和基礎。由于新時效的期間長度長于舊時效,從有利于保護權利人的角度,也具有可溯及的現(xiàn)實性。
二、訴訟時效是什么時候算的?訴訟時效是從訴訟時效算起嗎?
對于訴訟時效是什么時候算的?訴訟時效是從訴訟時效算起嗎?這個問題,解答如下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在法律規(guī)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而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后,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值得注意的是,訴訟時效屆滿后,義務人雖可拒絕履行其義務,權利人請求權的行使僅發(fā)生障礙,權利本身及請求權并不消滅。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后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且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如果另一方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則視為其自動放棄該權利,法院不得依照職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應當受理支持其訴訟請求。上述如果沒有解決您的問題,可以咨詢聽律網網專業(yè)律師,為您提供專業(yè)法律解答。
三、刑事案件有訴訟時效嗎,訴訟時效的計算方式是什么
1、刑事案件有訴訟時效。追訴時效的計算方如下
1追訴時效的計算日期按照《刑法》第八十九條規(guī)定,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之日一般是指犯罪成立之日,但是也有特殊情形 。
同時也要注意是犯罪成立之日而不是犯罪既遂之日。
2追訴期限的截止日。追訴期限應該從犯罪之日起計算到審判之日為止。只要在審判之日還沒有超過訴訟時效的,就可以追訴。
3追訴期限的延長。追訴期限的延長是指追訴時效進行期間,因為發(fā)生法律規(guī)定的情形,而追訴時效暫時的停止執(zhí)行。具體包括如下兩種
①根據(jù)刑法第八十八條第一款規(guī)定,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偵查或者視頻的,不受追訴時效的限制。因此我們可以得知這兩天都南京醫(yī)科大學殺醫(yī)案是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的。
②同時根據(jù)《刑法》第八十八條第二款規(guī)定,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該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2、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七條 追訴時效期限,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引用法規(guī)
[1]《刑法》 第八十九條
[2]《刑法》 第八十八條
[1]《刑法》 第八十八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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