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資本與股本要求一致嗎
一、"注冊資本與總股本的關係新公司註冊的迷惑"
1、注冊資本不等于總股本是合法的,總股本數(shù)與注冊資本金沒有實質的關系;
2、因為注冊資本金是企業(yè)成立之時向工商管理機關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時準備的企業(yè)資金,這個資金不一定全是貨幣,只要達到企業(yè)的注冊所需最低資金就行,而股本是在企業(yè)經(jīng)營發(fā)展后可以根據(jù)發(fā)展需要,通過一定的方法,一直增加。
二、"注冊資本與股本是否相等取決于公司類型和組織形式"
你好,關于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你好,根據(jù)你的問題酒駕保險賠嗎,為了使被保險人注重控制風險,避免被保險人因投保而對風險疏于防范以及由此產(chǎn)生的事故率的增高,保險公司對于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賠償制定了一套免賠率制度。具體規(guī)定參照條款第十七條在車輛發(fā)生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承保范圍內(nèi)的損失時,保險公司只負責損失額度×(1-免賠率)的部分,損失額度×免賠率這部分需由被保險人自己承擔。另一方面,為避免因免賠率制度使保戶在遭受大事故時蒙受損失,保險公司又設計了不計免賠特約險。不計免賠特約險是指車輛發(fā)生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承保范圍內(nèi)的損失時,保險公司對損失額度×免賠率這部分金額負責賠償。(注保險公司規(guī)定必須在已投保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基礎上,方可投保本險。) 因為《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交通管理法而不是保險管理法,禁止酒后駕車,只是從交通管理的角度考慮。對于保險是否賠償,必須由《保險法》、保險合同條款進行特別的規(guī)定。理論上,是否違反交通法規(guī),對于保險賠償并無影響。因為汽車保險就是在轉嫁各種風險,無論這些風險是不是違章造成的,保險公司都應該負擔下來。如果要想不賠償保險金,那么保險公司就必須在保險合同條款中,把酒后駕車作為免除保險賠償責任的情形寫出來。一旦駕駛員酒后駕車出事故,保險公司可以依據(jù)這些合同條款拒賠。這樣的合同條款,稱之為“責任免除條款”?! 〉?,《保險法》第十八條明確規(guī)定:“保險合同中規(guī)定有關于保險人責任免除條款的,保險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應當向投保人明確說明,未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產(chǎn)生效力”。由于這種“不賠償”的條款,會對駕駛員、車主、受害者產(chǎn)生重大不利后果,保險公司就應該在投保的時候,特別提醒車主注意一下,讓他們了解和接受。如果他們不接受,可以選擇不投保、或者向其他保險公司投保。否則車主事先不知道這些,投保、交了保費,出事后保險公司卻不賠償,那對他們的打擊太大了,會讓人覺得保險公司缺乏誠信。
引用法規(guī)
[1]《保險法》 第十八條
三、注冊資本與股本是否相同及其相關問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復議(一)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二)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凍結財產(chǎn)等行政強制措施決定不服的;(三)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許可證、執(zhí)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變更、中止、撤銷的決定不服的;(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于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五)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合法的經(jīng)營自主權的;(六)認為行政機關變更或者廢止農(nóng)業(yè)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權益的;(七)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征收財物、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八)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fā)許可證、執(zhí)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或者申請行政機關審批、登記有關事項,行政機關沒有依法辦理的;(九)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利、財產(chǎn)權利、受教育權利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沒有依法履行的;(十)申請行政機關依法發(fā)放撫恤金、社會保險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費,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fā)放的;(十一)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四、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要求及其相關法規(guī)
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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