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罪處罰標準及司法解釋
一、放火犯罪在我國的處罰標準
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四、放火罪的司法解釋及其處罰方式
關于放火罪的司法解釋如下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一)一、危害公共安全案 第一條 [失火案(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過失引起火災,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ㄒ唬е滤劳鲆蝗艘陨?,或者重傷三人以上的; ?。ǘ┰斐晒藏敭a或者他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 ?。ㄈ┰斐墒畱粢陨霞彝サ姆课菀约捌渌旧钯Y料燒毀的; ?。ㄋ模┰斐缮只馂?,過火有林地面積二公頃以上,或者過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積四公頃以上的; (五)其他造成嚴重后果的情形?! ”緱l和本規(guī)定第十五條規(guī)定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按照國家林業(yè)主管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確定。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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