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公證需要帶的證件有哪些
一、訴訟繼承公證所需證件清單
房產繼承訴訟一般需提供以下證件材料1、到被繼承人所屬派出所開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或者提供被繼承人醫(yī)學死亡證明;
2、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派出所開具親屬關系證明;
3、繼承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如果是外籍繼承人需要提供經過公證書予以認證;
4、被繼承的房產證或其他證明文件。
5、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遺囑繼承的情況)。
如果繼承人之間對于房產過戶沒有異議可以形成調解書,如果無法對于房產的繼承達成一致的,由法院判決。
二、"繼承權申請書與繼承權聲明書公證的異同及所需材料"
你好,關于放棄繼承權聲明書需要公證嗎,發(fā)表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不做公證,沒有法律效力。規(guī)定是,死者死亡之后辦理繼承公證,需要所有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媽)一起到本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在公證處,所有繼承人可以選取一位繼承人繼承,其他繼承人簽署放棄繼承協(xié)議,需要做公證。之后,被選取繼承人憑得到的繼承公證書,去辦理繼承過戶。
三、辦理繼承公證需要攜帶的證件有哪些?
1、到被繼承人所屬派出所開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2、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開具繼承人證明
3、繼承人的身份證明
4、被繼承的房產證或其他證明文件。如果法定繼承人不只一個,而房產只過戶給其中一人的話,需要其他人的書面同意,表示放棄對房產的繼承。
5、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遺囑繼承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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