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債權轉讓的法律問題及法律依據
一、"不良債權轉讓銀行將不良債權轉讓給非金融不良債權的法律障礙及風險分析"
1、受讓方主體資格存在障礙。
金融業(yè)是一種特許行業(yè),放貸收息是經營貸款業(yè)務的金融機構的一項特許權利。因此,由貸款而形成的債權及其他權利只能在具有貸款業(yè)務資格的金融機構之間轉讓。未經許可,商業(yè)銀行不得將其債權轉讓給非金融機構。貸款等金融業(yè)務只能由具有特許資格的金融機構來經營,其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從事相關業(yè)務。如商業(yè)銀行將不良債權轉讓給非金融機構的,該受讓方因不具有金融業(yè)務資格,違反了國家的法律的強制性規(guī)定,而導致債權轉讓行為無效。
2、可能構成企業(yè)間借貸。
如果商業(yè)銀行將其持有的不良債權轉讓給非金融機構,則受讓債權的企業(yè)成為新的債權人,對原借款人享有債權,原來貸款合同的主體將變更為非金融機構,將構成企業(yè)間借貸。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企業(yè)借貸合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的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中指出,企業(yè)借貸合同違反有關金融法規(guī),屬無效合同。如果認定商業(yè)銀行與非金融機構的債權轉讓合同有效,將與“非金融企業(yè)之間不得借貸”的規(guī)定相悖。由此導致銀行向其他非金融企業(yè)轉讓債權的合同無效。
二、1.我國法律規(guī)定中關于債權轉讓的具體限制及法律依據2.哪些債權不得轉讓,債權轉讓的法律依據有哪
律師解答債權不能轉讓的債權
1、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債權,要求這種約定須在轉讓之前訂立,否則,該約定無效。
2、依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債權,這類債權要么與債權人的人身有不可分割的關系,要么基于債權人與債務人間的信任關系產生。
3、法律規(guī)定不得轉讓的債權,國家以法律禁止轉讓的,違反禁止性規(guī)定的,合同當然無效。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guī)定不得轉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guī)定不得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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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條
三、"債權轉讓限制及其法律依據"
法律分析
轉讓債權具有限制。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的債權不能被轉讓;按照當事人的約定不得轉讓的債權不能被轉讓;以及依照法律規(guī)定不得轉讓的債權不能被轉讓。如果當事人轉讓上述債權的,轉讓行為無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guī)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fā)生效力。
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是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受讓人取得從權利不因該從權利未辦理轉移登記手續(xù)或者未轉移占有而受到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條
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后,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七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八條
四、"公司轉讓后如何處理債權債務法律依據有哪些?"
公司轉讓后有債權債務應當通知債權人,債權債務由轉讓后的公司承繼。債權人不同意轉讓的,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公司辦理變更登記后,債權人應當向受讓方主張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條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xié)議,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第一百七十四條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xù)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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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四條
五、1.我國法律規(guī)定,哪些情形下債權不能轉讓?2.法律依據是什么?3.不能轉讓債權的具體情形有
律師解答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規(guī)定,不能轉讓債權的情形有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guī)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條規(guī)定,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fā)生效力。
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guī)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fā)生效力。
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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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條
[2]《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條
[1]《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條
[1]《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條
六、債權轉讓通知債務人的必要性和法律認定
專業(yè)分析
債權的轉讓有通知債務人的必要,如果債權轉讓沒有通知債務人,則該轉讓行為對債務人無效,債權轉讓的,其從權利也一并轉讓,且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對讓與人的抗辯。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fā)生效力。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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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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