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中申請再審的要求是什么
一、民事訴訟中申請再審的步驟是什么?
民事訴訟中申請再審的要求是
⒈具有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新證據(jù);
⒉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jù)證明的;
⒊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jù)是偽造的;
⒋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jù)未經質證的;
⒌對審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證據(jù),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
二、民事訴訟程序再審申請書的申請,申請再審程序中有哪些程序和條件?
法院收到當事人的再審申請書等法律所要求的申請材料后,將在法律規(guī)定的時間內進行審查,符合再審規(guī)定的,裁定再審;不符合的,則會駁回當事人的再審申請。若案件是因當事人向法院申請再審而進入開庭審理程序的,一般的流程是1由再審申請人首先陳述再審請求及理由;
2再由被申請人進行答辯;
3再由其他原審當事人發(fā)表意見;
4最后由人民法院主導案件的后續(xù)審判程序。若案件是因檢察機關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訴而進入再審程序的,一般的流程是
1首先由檢察機關宣讀抗訴書;
2再由申訴人陳述再審請求及理由;
3再由被申訴人進行答辯;
4再由原審其他當事人發(fā)表意見;
5最后由人民法院主導案件的后續(xù)審判程序。
法條提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零四條。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四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四百零四條
三、民事訴訟申請再審的條件是什么?
第二百條 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一)有新的證據(jù),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jù)證明的;(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jù)是偽造的;(四)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jù)未經質證的;(五)對審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證據(jù),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六)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七)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回避的審判人員沒有回避的;(八)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于本人或者其訴訟代理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九)違反法律規(guī)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十)未經傳票傳喚,缺席判決的;(十一)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十二)據(jù)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十三)審判人員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以上是民事訴訟法申請再審法院的申訴條件是什么的回答。
四、民事案件再審申請書的概念是什么?
民事案件再審申請書的概念是是司法文書的一種。民事再審申請書有別于刑事再審申請書。民事再審審申請書主要針對民事案件領域。民事再審申請書,是民事案件的當事人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判決、裁定或者調解不服,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或者向原審法院提起再審申請時使用的文書。
五、申請再審要交訴訟費嗎,法律上如何認定
申請再審需要交訴訟費。申請再審需要的材料,具體如下1、在申請書中,申請人應當列出申請人的基本信息、申請請求、具體事實和理由;
2、有效判決文件或裁定的原件或復印件。案件在二審判決或者裁定后生效的,申請人應當同時提交一審、二審判決和裁定;
3、證據(jù)材料。申請人認為,與申請再審理由有關的證據(jù)材料應當提交受理機關,并按順序制作證據(jù)清單;
4、主要材料。為提高效率,申請人可同時提交主要材料。
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應當提交身份證復印件。申請人是法人的,應當提交加蓋公章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申請人委托代理人的,也可以一并提交授權委托書。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九條根據(jù)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規(guī)定的審判監(jiān)督程序審理的案件,當事人不交納案件受理費。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當事人有新的證據(jù),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
(二)當事人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訴,第一審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發(fā)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第十條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下列事項,應當交納申請費
(一)申請執(zhí)行人民法院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債權文書;
(二)申請保全措施;
(三)申請支付令;
(四)申請公示催告;
(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xié)議效力;
(六)申請破產;
(七)申請海事強制令、共同海損理算、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海事債權登記、船舶優(yōu)先權催告;
(八)申請承認和執(zhí)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和國外仲裁機構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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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guī)
[1]《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九條
[2]《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條
六、民事案件的申請再審通常都是由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在訴訟中申請再進行的。在特別程序中,當事人可以申請再審
(一)申請再審的主體必須合法申請再審的主體包括原審案件的的當事人及其權利義務承繼者、案外人《民訴法解釋》第375條第2款判決、調解書生效后,當事人將判決、調解書確認的債權轉讓,債權受讓人對該判決、調解書不服申請再審的,人民不予受理(二)申請再審的對象必須是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不予受理、駁回的裁定←《民訴法解釋》第381條非閉合性列舉)和調解書(有證據(jù)證明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協(xié)議的違反法律)(《民訴法》第19
9、201條)
(三)再審申請必須在法定期限內提出法條《民訴法》第205條,《民訴法解釋》第384條再審申請應當在判決、裁定發(fā)生法律效力后六個月內提出;有四種特定情形(新證據(jù)、偽造主要證據(jù)、作為裁判基礎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變更、十二字行為)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當事人對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申請再審,應當在調解書發(fā)生法律效力后六個月內提出申請再審的期間不適用中止、中斷和延長的規(guī)定
(四)申請再審必須符合法定的事由針對生效判決、裁定申請再審的法定事由與針對生效判決、裁定提出民事抗訴和再審檢察建議的事由相同
(五)再審申請原則上應當向上一級人民提出法條《民訴法》第199條,《民訴法解釋》第379條當事人對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有權)向上一級人民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shù)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選擇)向原審人民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shù)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當事人分別向原審人民和上一級人民申請再審且不能協(xié)商一致的,由原審人民受理
引用法規(guī)
[1]《民訴法解釋》 第375條
[1]《民訴法解釋》 第381條
[1]《民訴法》 第205條
[1]《民訴法解釋》 第384條
[1]《民訴法》 第199條
[1]《民訴法解釋》 第37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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