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正文內容

離婚前轉移財產如何操作?

法律咨詢網2023-09-23 04:24:18婚姻家庭4
離婚前轉移財產如何操作?

一、我妻子離婚前背著我轉移財產,離婚轉移財產少分可以嗎

1、可以。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fā)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規(guī)定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fā)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二、怎樣預防配偶轉移離婚前財產,有沒有法律依據

律師解答
預防配偶轉移離婚前財產,可以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訴前保全是在當事人尚未起訴前就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這一般適用于情況緊急的情形。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申請人必須在三十天內起訴。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規(guī)定,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zhí)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zhí)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溫馨提示】遇到相似問題不要慌,點擊咨詢快速找到專業(yè)、合適的律師,

1對1深度溝通法律需求,

3~15分鐘獲得解答!

引用法規(guī)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一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一條

三、離婚前怎么合法轉移財產,法律上的具體規(guī)定

離婚前是不存在合法轉移財產的。在離婚期間是不能夠隨意的轉移財產的,否則的話將會按照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所規(guī)定的惡意轉移來進行一定的處理,畢竟這將會損害到對方的合法權益,對方有權搜集證據,然后提交給法院。

四、離婚之前對方轉移財產的,應該如何處理

1、離婚期間,一方惡意轉移財產,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惡意轉移財產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2、離婚后,另一方發(fā)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3、人民法院對前款規(guī)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fā)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五、前段時間因為離婚要分割財產,離婚前把工資取出算轉移財產嗎

離婚期間轉移財產屬于違法行為。

1、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2、離婚后,另一方發(fā)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對前款規(guī)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予以制裁。

六、沒離婚前把車過戶給別人,算轉移財產嗎

1、離婚前把車過戶了是否還要分財產,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2、主要看轉移的車輛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那一方在未經另一方同意的情況下,將車輛過戶至其他人名下,該方的行為屬于轉移財產的行為,分割財產時該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fā)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

本文鏈接:http://m.razor-magic.com/news/article/695066.html

分享給朋友:

“離婚前轉移財產如何操作?” 的相關文章

孩子撫養(yǎng)權問題,離婚孩子撫養(yǎng)問題,撫養(yǎng)權如何分

孩子撫養(yǎng)權問題,離婚孩子撫養(yǎng)問題,撫養(yǎng)權如何分

一、孩子撫養(yǎng)權問題,離婚孩子撫養(yǎng)權問題,撫養(yǎng)權問題怎樣分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屬于哺乳期內,為保證嬰兒的發(fā)育成長,一般應隨母方生活。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主要考慮經濟狀況、個人素質、生活環(huán)境、對子女的責任感、以及與子女的感情親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yōu)先考慮1...

夫妻感情不合離婚,女方需退還彩禮嗎?

夫妻感情不合離婚,女方需退還彩禮嗎?

一、因夫妻感情不合離婚,女方需要退彩禮嗎 1、女方提出離婚,彩禮一般情況下不用退還。但如果男方主張返還的話,在符合法律規(guī)定退還情形的情況下,女方需要返還彩禮。2、在司法實踐中,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也共同生活了,但一方起訴離婚要求返還彩禮的,法院也會判決返還一定的彩禮。二、男女雙方結婚一年后離婚,彩禮錢...

哪些情形下,法院可以準許離婚進行訴訟?

哪些情形下,法院可以準許離婚進行訴訟?

一、訴訟離婚具有哪些情形的,法院準許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二...

成都戶口更名辦理資料需要什么

成都戶口更名辦理資料需要什么

一、成都戶口更名辦理資料需要什么 一、1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變更姓名準備以下材料:1、《變更更正戶口項目申請表》(申請表應由父母雙方簽字。父母離婚的,需父母雙方到場簽字,如一方不能到場的,由公證機關出具同意變更子女姓名的公證書。);2、父母雙方和未成年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16周歲及以上人員提供...

離婚房產分割比例如何確定?

離婚房產分割比例如何確定?

一、你好問一下離婚房產怎么分割比例是多少 1、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說,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于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2、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共同財產,分割時各歸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懸殊...

協(xié)議離婚需限制分居多長時間嗎?

協(xié)議離婚需限制分居多長時間嗎?

一、協(xié)議離婚,也要限制分居多長時間才可以進行協(xié)議離婚嗎 不是的,協(xié)議離婚任何時候都可以的,與是否分居、分居多久沒有任何關系。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xié)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xié)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