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勞動合同法律法規(guī)
一、未簽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如何舉證確定勞動關系
在糾紛過程中勞動關系是基礎,沒有了勞動關系,也就無法談及之后的勞動糾紛訴訟。很多勞動者都忽視了這點。經常遇到勞動者侃侃而談其勞動報酬、工傷待遇等等問題,但問及勞動者如何證明其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時,經常碰到勞動者無言以對,或信心滿滿地說用人單位一定會承認勞動關系的等等情形。殊不知,是否有勞動關系的舉證責任在于勞動者。山東博實律師事務所張華建律師解析。
二、未簽訂勞動合同,沒有簽勞動合同,怎么辦?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5年5月25日頒布的《關于確定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第一條與第二條比較明確具體的羅列出確認勞動關系的方法。第一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主體資格;(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guī)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yè)務的組成部分。第二條、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fā)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fā)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四)考勤記錄;(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引用法規(guī)
[1]《通知》 第一條與第二條
[2]《通知》 第一條
[3]《通知》 第二條
三、勞動合同,法人沒簽字是否有效,法律是如何規(guī)定的
勞動合同法人沒簽字如果有公司的公章的,則合同也是有效的,如果既沒有法定代表人的簽字,也沒有公司公章,且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的,則合同是無效的。如果合同雖然沒有法定代表人的簽字,也沒有公司公章,但勞動者已經實際到公司工作了,則勞動合同就是有效的。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zhí)一份。
引用法規(guī)
[1]《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四、不簽勞動合同怎么證明關系,法律規(guī)定是什么
需要收集如下證據以證明勞動關系1、應聘登記表、入職登記表、錄用通知書、面試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證、廠牌、工作證、技術認定證書、專業(yè)證書年檢記錄等能夠證明職務身份的證件;等等。
五、未簽定勞動合同怎么辦有沒有法律規(guī)定
可以通過協(xié)商或者仲裁來索要雙倍工資。公司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當然是違法的。如果現(xiàn)在要補簽勞動合同,是可以的。但是你要注意一個問題,勞動合同簽訂日期,這個很重要,你最好寫你補簽的時間,而不要寫你剛到公司工作的時間。簽訂日期與勞動合同期限是兩個問題,勞動合同期限可以往前寫幾個月都沒有關系,如果不往前寫也沒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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