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按揭房產怎么分割
一、您好,我想問一下婚前一方按揭貸款房產在離婚時如何分割
如果是登記在一方名下的,婚后由共同財產還貸,離婚時房產歸登記方所有,但是另一方可以享有還貸部分和婚后房產增值部分的債權。
如果是登記在雙方名下的,屬于夫妻共同財,離婚時由雙方協(xié)商處理,協(xié)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
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二、離婚時按揭房產如何分割的問題!
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并按揭貸款,婚后雙方共同還貸,婚后取得房產證,此情形下的按揭房為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予分割。因為在婚前一方以個人財產購買并按揭買房,婚后取得的產權證是對婚前買房的確認,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僅僅因為產權證婚后取得而認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就將出現一方完全沒有出資卻僅僅因為結婚而成為房屋共有人的現象。這一結果有違公平原則。這就是按揭房產離婚時如何分割的規(guī)定。
三、婚前買房婚后共同按揭,離婚時房產如何分割
1、婚前個人首付,婚后共同還款
雖然房子在婚前是由個人進行首付的,但是夫妻雙方共同還貸,盡管房產證只有一個人的名字,房子也有配偶的份。如果遇到離婚等情況,夫妻需自行商議。對于不能達成協(xié)議的,人民法院一般會將房產判給房產證署名一方,未來房貸自己償還。但是對于另一方,需要根據共同還貸數額以及房屋漲價的部分進行補償。
2、婚前個人貸款買房未辦理房產證
房產證是證明房屋產權歸屬的有力證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屬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屬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xié)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屬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因為沒有房產證,需要雙方先自行商議,協(xié)商不成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
3、婚前個人貸款買房加名
現在的《民法典》明確規(guī)定了婚前全款買房屬于婚前個人財產,在這個條件下結婚并不能將其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不加名,離婚房子毫無疑問還是個人的。但是婚前個人貸款買房加上了配偶的名字就是另外一種情況了,加名實質上算是一種贈與行為,加名后另一方有權分割房產。
四、婚前按揭房產離婚時如何分割,應該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
婚前按揭房產離婚時一般按照夫妻之間的約定予以分割。若是夫妻雙方沒有約定的,婚前按揭房由一方出資購買的,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該按揭房離婚時歸產權人一方所有,但其對婚后共同還貸的款項及房子財產增值部分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一)》第七十七條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xié)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一)》第七十八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
依前款規(guī)定不能達成協(xié)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一)》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第一款規(guī)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引用法規(guī)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一)》 第七十七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一)》 第七十八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一)》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五、按揭房,離婚時房產怎么分割
若按揭房屋為夫妻婚前個人財產,必須滿足以下要件第一,婚前以按揭的方式購買;第二,以個人名義購買;第三,在婚姻存續(xù)期間獲得房屋產權證;第四,用夫妻共有財產還貸。但也有例外情況若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在婚前雙方對共同購買的房屋已經達成合意,認可所購買房屋為共同共有,并且出資。對于你的離婚時房產按揭怎么分割這個問題,雖然該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仍宜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按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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