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咨詢合同

一、承包的工程合同糾紛可以仲裁嗎工程承包合同糾紛
按實際情況,對于工程承包合同的糾紛,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的,當事人可以根據合同約定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提起仲裁解決。
相關法律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guī)定。
第三十三條 下列案件,由本條規(guī)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因港口作業(yè)中發(fā)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ㄈ┮蚶^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二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fā)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ㄒ唬┯兄俨脜f議;
?。ǘ┯芯唧w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
?。ㄈ儆谥俨梦瘑T會的受理范圍。
以上是工程承包合同糾紛的相關問題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三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二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二十一條
二、法律依據承包工程需要簽什么合同
工程需要簽的合同有總價合同;固定單價合同,又稱為工程量清單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分包合同等。
簽訂工程施工合同,必須遵守國家法律,符合國家政策,并具備經批準的承包工程的初步設計和總概算,承包工程所需的投資和統(tǒng)配物資已經列入國家計劃,當事人雙方均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等基本條件,以保證施工合同切實可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條,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fā)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條
三、公司承包合同糾紛報警有用嗎承包合同糾紛
如果承包合同糾紛發(fā)生了,有以下幾種辦法?。ㄒ唬┬姓鞴懿块T的調解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爭議的行政調解,是行政機關依法勸導爭議雙方當事人和解,解決合同爭議的一種方式。根據國務院職能分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合同的監(jiān)督管理機關,調解合同爭議是合同監(jiān)督管理職能的延伸,所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合同爭議行政調解的當然部門。為了規(guī)范行政管理部門合同爭議調解工作,及時解決合同爭議,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訂了《合同爭議行政調解辦法》。這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合同爭議的重要依據。合同爭議行政調解具有以下特征
1、合同爭議行政調解的調解人員是行政機關。這是合同爭議行政調解與其他合同爭議調解方式的重要區(qū)別。
2、合同爭議行政調解屬案外調解。進入訴訟程序,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的調解,為案內調解。
3、合同爭議行政調解具有自愿性。它是在雙方當事人自愿的基礎上進行的,申請調解自愿,退出調解自愿,達成和解自愿。調解機關不能強迫當事人接受調解,不能把自己的意愿強加于雙方當事人。
?。ǘ┲俨脵C構的調解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爭議的仲裁調解,是仲裁機關在查清事實,明確是非,分清責任的基礎上,組織合同雙方當事人通過自愿協商,互諒互讓、依法達成和解的一種仲裁活動。它具有兩個特征
1、調解活動自始至終都在仲裁人員的主持下進行。這一特征將仲裁調解與當事人自行和解區(qū)別開來。仲裁調解,是在提出仲裁申請之后,由仲裁機關與合同爭議當事人共同參加,以仲裁機關為主導,并負責組織和安排調解的全過程,仲裁機關對雙方達成的調解協議,擁有審查批準的權利。
2、調解協議經仲裁機關批準達當事人后,即具有法院判決同等的法律效力。這一特征與行政調解區(qū)別開來。行政調解是解決合同爭議的有效途徑。但它不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反悔的,仍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在仲裁機關主持下,雙方當事人達成的協議,對當事人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當事人必須自覺履行,如果一方拒絕履行。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要求強制履行。同時,調解協議生效后,爭議當事人就不得再以同一事實和理由,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3、用調解的方式解決合同爭議仲裁機關可以通過宣傳教育,使合同爭議當事人提高遵紀守法、講求誠信的自覺性,從而有利于預防合同爭議的再度發(fā)生。
(三)人民法院的調解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爭議的法院調解,是在人民法院審判人員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就發(fā)生爭議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通過協商,互諒互讓,共同達成協議,解決爭議,終結訴訟所進行的活動和結案方式。但是法院調解,是有條件限制的。
法院調解解決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爭議的前提條件
1、人民法院調解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爭議,必須遵守當事人自愿的原則。所謂自愿原則包括兩層含義,第一層含義是指是否采取調解方式解決爭議,必須取決于當事人的自愿。第二層含義是指當事人自愿達成協議。通過當事人雙方協商,自愿共同達成協議。其中,人民法院可以提供參考意見,可以向當事人宣講法律知識,幫助他們達成合法協議,但不得有任何強迫和變相強迫。
2、人民法院調解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爭議,必須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所謂事實清楚,是指當事人雙方對爭議的事實陳述基本一致,又能提供可靠的證據,無須作大量調查即可判明事實、分清是非、確定責任。所謂分清是非,是指引起爭議發(fā)生的責任分明,是雙方均有過錯,或是一方有過錯,雙方都應當承擔義務,或是一方有責任對另一方履行義務,對這些分得很清楚,雙方當事人也無太大爭議。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
四、法律規(guī)定承包工程需要簽什么合同
工程需要簽的合同有總價合同;固定單價合同,又稱為工程量清單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分包合同等。
簽訂工程施工合同,必須遵守國家法律,符合國家政策,并具備經批準的承包工程的初步設計和總概算,承包工程所需的投資和統(tǒng)配物資已經列入國家計劃,當事人雙方均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等基本條件,以保證施工合同切實可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條,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fā)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條
五、工程承包合同糾紛找律師怎么收費合同糾紛律師收費
(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800元~10000元/件;
(二)涉及財產關系的每件基礎服務費1000~2000元。爭議財產標的額超過1萬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進計算。
爭議標的額 計費比率
10001元—100000元部分
5%~
6%
100001元—1000000元部分
4%~
5%
1000001元—5000000元部分
3%~
4%
5000001元—10000000元部分
2%~
3%
10000001元—50000000元部分
1%~
2%
50000001元以上部分
0.
5%~
1%
這就是合同糾紛律師收費標準,請你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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