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的年限是多少
一、經(jīng)濟糾紛申請經(jīng)濟仲裁最多年限是多少年,法律上的具體規(guī)定
經(jīng)濟糾紛申請仲裁的時效是三年,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處理經(jīng)濟糾紛的方式非常多,只要處理方式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訴訟時效隨時隨地可以中斷,根據(jù)規(guī)定,經(jīng)濟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益受損之日起開始計算的。
二、法律上勞動仲裁時效期限是多久,具體的法律依據(jù)是什么
專業(yè)分析勞動仲裁時間為四十五日至六十日。仲裁委會在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將在四十五日內結束,特殊情況可以延期,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十五日。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答辯書后,應當在五日內將答辯書副本送達申請人。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
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jīng)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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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條
三、申請了勞動仲裁,合同糾紛仲裁裁決期限是多長時間
1、作出裁決的期限為仲裁庭在組庭后6個月內作出裁決書。
2、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jīng)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3、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jīng)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jīng)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4、《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mào)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guī)則》第六十二條
作出裁決的期限
(一)仲裁庭應在組庭后3個月內作出裁決書。
(二)經(jīng)仲裁庭請求,仲裁委員會仲裁院院長認為確有正當理由和必要的,可以延長該期限。
(三)程序中止的期間不計入上述第(一)款規(guī)定的裁決期限。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條
[1]《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mào)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guī)則》 第六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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