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財產官司怎么打
一、起訴離婚需要打官司嗎,起訴離婚需要打官司嗎
法律規(guī)定,訴訟離婚分為三個階段起訴、審理、判決。孩子的撫養(yǎng)權主要以對孩子的生長有利為原則,一般的未滿兩周歲的孩子由女方撫養(yǎng),滿兩周歲的孩子夫妻都是有權爭取撫養(yǎng)權的。根據現行相關法律規(guī)定,需要提交起訴書以及以下相關的證據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核完即歸還原告。2雙方夫妻關系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5起訴離婚需要打官司嗎,這是肯定需要的,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二、離婚時什么都沒要,現在想打官司分財產可以嗎
1、可以的。雙方離婚時若有夫妻共同財產未作分割,離婚后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訴要求分割。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規(guī)定,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fā)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三、離婚后能打財產官司嗎
可以,男女雙方協(xié)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xié)議的,應在協(xié)議離婚后一年內提起訴訟。離婚后,另一方發(fā)現有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可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當事人發(fā)現之次日起計算。
1、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侵占另一方財產的,離婚后,另一方發(fā)現有上述行為,有權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fā)現之次日起計算。
2、男女雙方協(xié)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xié)議的,應在協(xié)議離婚后一年內提起訴訟。
3、離婚時有夫妻雙方都知道的共同財產未分割,離婚后要求分割的。
對共同財產要求分割的權利是基于物權產生的權利,但又不同于一般的物權。要求分割時,如共同財產的在離婚雙方或一方掌控下,可以基于物權要求分割共同財產,不應受時間的限制。如要求分割時,共同財產已經不受雙方或一方掌控,就演變成一方向另一方要求賠償的債權,應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受到侵害時起兩年內起訴,否則喪失勝訴權。
如雙方婚后購買一處房產,屬于共同財產,離婚時未對房產分割,房產一直由男方居住使用,如離婚后若干年,女方要求分割,就不存在時效的限制。如房產已經被男方賣掉,女方只能要求分割賣出房產后的房款,但對要求分割房款的請求權只能在知道或應當知道男方賣出房產后兩年內行使,否則喪失勝訴權。
四、離婚之后能打財產官司嗎
離婚后可以打財產官司。(
1)協(xié)議離婚后一年內財產分割有脅迫、欺詐情形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撤銷或變更財產協(xié)議。
(
2)離婚后發(fā)現有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的,可以向法院起訴分割。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fā)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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