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縣勞動起訴
一、分居三年了,戶口在男方,起訴離婚可以在工作的地方起訴嗎
1、離婚有兩種方式可以選擇,當雙方都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可以協議離婚,協議主要是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置、孩子撫養(yǎng)權的分配以及一些約定,然后就帶上協議書、身份證明、結婚證到當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xù)即可,快速、方便、簡單。
2、如果是一方或者雙方不愿意離婚,或者雙方都愿意離婚,但是對財產問題、孩子撫養(yǎng)權問題無法達成一致,存在爭議,那么只能選擇訴訟離婚。訴訟離婚的特點就是程序復雜、時間漫長,第一次訴訟還可能離不掉,需要二次訴訟。
3、《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引用法規(guī)
[1]《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二、公司沒有交社保,員工受傷,公司可以去勞動局報工傷嗎
一、沒有購買社保也可以申請工傷的,如果用人單位沒為勞動者購買社保,勞動者認定工傷后賠付由用人單位承擔,勞動者也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交社保。
二、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guī)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guī)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fā)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guī)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并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后,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支付新發(fā)生的費用。
引用法規(guī)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依照本條
三、在上班時間,上班地點執(zhí)行工作時,被人打傷,算工傷嗎
如果說勞動者在上班時間被打傷也是有可能被認定為工傷的。一、當勞動者在工作時間以及工作場所內因為履行工作職責被打傷會被認定是工傷的,如果說不是因為工作原因被打傷也會不認被認定是工傷的。
二、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為履行職責被打,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三)項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職工因為維護國家、公共利益被打,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二)項規(guī)定,視同工傷。其他情形被打,不能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三、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yè)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規(guī)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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