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山縣離婚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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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居三年了,戶口在男方,起訴離婚可以在工作的地方起訴嗎
1、離婚有兩種方式可以選擇,當雙方都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可以協(xié)議離婚,協(xié)議主要是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置、孩子撫養(yǎng)權的分配以及一些約定,然后就帶上協(xié)議書、身份證明、結婚證到當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xù)即可,快速、方便、簡單。
2、如果是一方或者雙方不愿意離婚,或者雙方都愿意離婚,但是對財產問題、孩子撫養(yǎng)權問題無法達成一致,存在爭議,那么只能選擇訴訟離婚。訴訟離婚的特點就是程序復雜、時間漫長,第一次訴訟還可能離不掉,需要二次訴訟。
3、《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引用法規(guī)
[1]《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二、異地離婚怎么起訴,可以在當地起訴嗎
您好??梢栽谕獾剞k理離婚,但要以訴訟方式才可以。回登記結婚地戶口處辦理則不用訴訟。如果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的,那么有如下幾種情況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記地辦理離婚手續(xù)的,另一方只能到該地區(qū)起訴要求法院判決離婚;
2、雙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個城市的,可在該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由法院調解離婚或判決離婚。
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滿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記地起訴到法院要求判決離婚。以上就是離婚起訴可以在異地嗎的回答望采納
三、雙方都在外地去哪里起訴離婚,有哪些相關規(guī)定
律師解答雙方都在外地的起訴離婚的地點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二條規(guī)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二條
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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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guī)
[1]《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十二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十二條
四、都雙方在異地,想起訴離婚怎么起訴
1、提起離婚訴訟首先要選擇受理訴訟法院地及受理法院,你提起的離婚訴訟,首選的是對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2、對方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你就去你自己的住所地人民法院。
3、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就去對方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沒有經常居住地的就去你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4、對方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或者被監(jiān)禁的,就去你的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5、非軍人對非文職軍人提起離婚訴訟就去你的住所地人民法院。
6、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就去對方的住所地或對方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
7、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就去你那或者對方的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五、去哪里辦理離婚起訴,怎么辦理離婚
關于“去哪里辦理離婚起訴,怎么辦理離婚”的相關解答如下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民訴意見》12、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結合上述法條應該是B地。到B地法院起訴離婚。 不過,離婚的理由似乎很難成立,證據也不好收集。第一次離婚可能離不掉,六個再行起訴一定可以的。以上就是起訴離婚去哪里辦理的回答。如您情況比較復雜,聽律網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你詢聽律網網專業(yè)律師。
引用法規(guī)
[1]《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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