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產權與土地使用權不一致,如何處理?
一、"房屋產權跟土地使用權不一致怎么辦?"
對于個人住宅房是地隨房走,只要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隨之取得,如果是劃拔土地也是同時取得了土地使用權,只是不可以上市交易,如要上市需補繳土地出讓金。有了房屋所有權證就可以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二、房屋產權跟土地使用權不一致怎么辦?
房屋使用權和土地使用權不一致的解決方式如下因為房子在開發(fā)時有先有后,但土地使用權的終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讓合同上的終止時間為準,即土地使用權到期,而房產還未到報廢的年限。這時收回土地使用權則要給予地上建筑物所有人相應補償;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筑物所有權人可以在屆滿前一年向國家申請續(xù)期,并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xù)期。續(xù)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后的續(xù)期,依照法律規(guī)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條
三、房屋使用權和土地使用權不一致該怎么解決?
房屋使用權和土地使用權不一致的解決方式如下因為房子在開發(fā)時有先有后,但土地使用權的終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讓合同上的終止時間為準,即土地使用權到期,而房產還未到報廢的年限。這時收回土地使用權則要給予地上建筑物所有人相應補償;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筑物所有權人可以在屆滿前一年向國家申請續(xù)期,并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xù)期。續(xù)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后的續(xù)期,依照法律規(guī)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條
四、土地使用權證和房產證不一致如何處理
土地使用權證和房產證不一致,在查明具體是哪一證登記有誤后,可以到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更正登記。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五條的規(guī)定,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不動產登記。
根據《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事項錯誤的,可以申請更正登記。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書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證據證明登記確有錯誤的,登記機構應當予以更正。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五條
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條第一款
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事項錯誤的,可以申請更正登記。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書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證據證明登記確有錯誤的,登記機構應當予以更正。
引用法規(guī)
[1]《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五條
[1]《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條
[1]《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五條
[1]《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條
五、土地使用權證和房產證不相同怎么辦?
1、有了房屋所有權證就可以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2、我國土地歸國有和集體所有不歸個人所有,過去土地是丙君的名字,現在乙君在此土地上建了房子并領取了房屋所有權證,丙君就失去了土地使用權。這房屋互相交易是沒有影響的。房屋產權變更后再去變更土地使用權證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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