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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訴前財產保全可以網絡執(zhí)行查控的規(guī)定是怎樣的,具體的規(guī)定是什么
關于訴前財產保全可以網絡執(zhí)行查控的相關規(guī)定是,如果申請人向法院提出查詢申請,法院是可以利用網絡執(zhí)行查控系統(tǒng)對保全財產進行查詢的,在法院裁定財產保全的情況下,可以對查詢得到的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
二、訴前保全和訴前保全有啥用?
一、什么中訴前保全訴前保全指訴訟前的財產保全,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措施。二、訴前保全的條件1. 案件必須是給付的訴訟。2. 債權、債務關系明確。申請訴前保全的利害關系人,應當提供證據,證明其對被申請人有財產上的權利。
3. 因情況緊急,不立即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將會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
4. 必須在訴訟前申請。
5. 必須由利害關系人提出財產保全的申請。
6. 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三、訴前保全什么時候通知對方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zhí)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因此,由上可知,財產保全的期限一般情況下是三十日內,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之后,必須在一個月內提起訴訟,否則人民法院會解除財產保全措施。四、財產保全的程序是怎樣的1、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由利害關系人在起訴之前向受訴法院提出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并裁定保全的,申請人在30日以內不起訴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訴訟財產保全可以在起訴同時申請也可以在起訴以后申請。
2、提供財產線索與執(zhí)行不同,人民法院不會在財產保全階段為當事人查找債務人的財產,必須由申請人自己提供明確的財產線索。以下類別的財產線索屬于明確的財產線索
1、銀行賬戶有明確的開戶行、戶名、賬號;
2、房地產有明確的地址和權利人名稱,最好有相關的權利憑證復印件;
3、有價證券知道債券品種的記名債券,或證券賬號;
4、車輛明確的車牌號和車主姓名;
5、股權明確的公司名和債務人擁有的股權份額;
6、其他財產性權利需要有相關的權利證明資料。申請人未掌握財產線索或掌握不足夠的,可以嘗試懸賞方式。但目前以杭州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執(zhí)行懸賞舉報網為代表的公務懸賞,和以蒲公英協(xié)作網為代表的民間懸賞,均未支持在訴訟階段懸賞。申請人可以自己嘗試登報等方式進行懸賞。
3、擔保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請求駁回.
4、裁定當事人申請訴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發(fā)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服不得上訴,可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對裁定的執(zhí)行。
5、解除財產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書執(zhí)行時止,如果訴訟過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應及時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財產保全的原因和條件發(fā)生變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請人提供相應擔保的;訴前保全的申請人在30日內未提起訴訟的等。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zhí)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guī)定》,凍結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查封期限屆滿后,財產續(xù)行查封需經相關申請執(zhí)行人依法提出續(xù)封的申請,才能繼續(xù)保全,否則將自動解除。
6、賠償如果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有錯誤,被申請人因財產被保全而遭受損失的,申請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引用法規(guī)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一條
三、治安傳喚通知家屬的規(guī)定是怎么樣的?
關于被傳喚人詢問查證的原則和時限以及傳喚后及時通知被傳喚人家屬的規(guī)定,應當嚴格按照以下原則執(zhí)行 所以治安傳喚通知家屬的規(guī)定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三條,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公安機關傳喚后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情況復雜,依照本法規(guī)定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矙C關應當及時將傳喚的原因和處所通知被傳喚人家屬。
引用法規(guī)
[1]《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八十三條
四、訴前保全的生效條件是什么?
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的條件是1、申請必須具有給付,即申請人將來提起案件的訴訟請求具有財產給付。
2、情況緊急,不立即采取相應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失。
3、由利害關系人提出訴前財產保全申請。
4、訴前財產保全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zhí)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引用法規(guī)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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