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足額出資的股東權利受限嗎?法律上有哪些具體規(guī)定?
一、股東未足額出資股東權利受限嗎,法律上的具體規(guī)定
我國法律制度中并沒有明確規(guī)定股東未足額出資的情況下是否要限制股東權利,但《公司法》明確規(guī)定,股東在約定的期限內(nèi)沒有完成出資義務的,除了要補足出資,還需要對其他已經(jīng)足額出資的股東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股東對公司是負有法定出資義務的。
三、未足額出資股東能否轉讓股權,規(guī)定是什么
尚未足額出資的股東可以轉讓股權。若是轉讓人沒有告知受讓人,未實繳出資,則受讓人可以依據(jù)股權轉讓合同追究轉讓人的違約責任。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股東如實出資是基本的義務。
四、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履行出資義務,可以限制其權利嗎
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可以限制其權利。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的規(guī)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未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全部出資,經(jīng)公司催告繳納或者返還,其在合理期間內(nèi)仍未繳納或者返還出資,公司以股東會決議解除該股東的股東資格,該股東不能請求確認該解除行為無效。
風險提示公司應當及時辦理法定減資程序或者由其他股東或者第三人繳納相應的出資。在辦理法定減資程序或者其他股東或者第三人繳納相應的出資之前,公司債權人可以依照法律請求相關當事人承擔相應責任。
五、證明股東未足額繳納出資有哪些法律規(guī)定
證明股東未足額繳納出資,可以用銀行進賬單來證明。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如實出資是每個股東的義務。
六、未足額出資股東是否有分紅權力
未足額出資股東有分紅權力,但是不能按照應繳比例分紅。股東出資不足的,對內(nèi)應當承擔違約的責任。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應當承擔連帶責任。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股東出資不不實是不能解除股東的資格的,只有抽逃出資法定情況下才能解除。 法律依據(jù)
《公司法》第三十四條
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yōu)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yōu)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第三十五條
公司成立后,股東不得抽逃出資。
第三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
引用法規(guī)
[1]《公司法》 第三十四條
[2]《公司法》 第三十五條
[3]《公司法》 第三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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