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公司證券職權罪既遂怎么判? 濫用公司,證券職權罪既遂會被追究什么刑事責任?
一、濫用公司證券職權罪既遂怎么判?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一、造成國家直接經(jīng)濟損失數(shù)額巨大的;二、造成有關單位破產(chǎn),停業(yè)、停產(chǎn),或者被吊銷許可證和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銷、解散的;三、其他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缎谭ā返谒陌倭闳龡l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對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條件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或者股票;債券發(fā)行、上市申請,予以批準或者登記,致使公共財產(chǎn)、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上級部門強令登記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實施前款行為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引用法規(guī)
[1]《刑法》 第四百零三條
二、濫用公司證券職權罪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1、濫用公司證券職權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標準為
對行為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行為人收受賄賂后實施本罪行為的,屬牽連犯罪,按其處罰原則應擇一重罪處罰,不必實行數(shù)罪并罰。
2、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零三條, 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詢私舞弊,濫用職權,對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條件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或者股票、債券發(fā)行、上市申請,予以批準或者登記,致使公共財產(chǎn)、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級部門強令登記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實施前款行為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百零三條
三、濫用公司,證券職權罪的刑事責任
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上級部門強令登記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實施本條所定行為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依照上述的規(guī)定處罰。所謂上級部門,其不僅包括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而且亦包括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以外的對工商行政管理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如政府中的主管領導等。上級部門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不僅包括上級部門的負責人,而且亦包括上級部門中的具體工作人員。至于強令,則是指上級部門明知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或股票、債券發(fā)行、上市申請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而卻指使、命令、要求登記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非法予以批準或登記。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可以點擊“咨詢我”在線咨詢,律師為您解決法律問題。
四、法院對濫用公司證券職權罪既遂的處罰情況
1、行為人構成濫用公司證券職權罪既遂的,法院會依法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據(jù)《刑法》第四百零三條規(guī)定,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對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條件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或者股票、債券發(fā)行、上市申請,予以批準或者登記,致使公共財產(chǎn)、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級部門強令登記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實施前款行為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2、法律依據(jù)
《刑法》第四百零三條
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對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條件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或者股票、債券發(fā)行、上市申請,予以批準或者登記,致使公共財產(chǎn)、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級部門強令登記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實施前款行為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引用法規(guī)
[1]《刑法》 第四百零三條
[1]《刑法》 第四百零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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