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銷權除斥期是多長時間,法律上如何認定
一、合同撤銷權除斥期的計算方法。
律師解答
合同撤銷權的除斥期是五年,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五年內不行合同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一般來說,當事人應當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起一年內行使撤銷權。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一款第一、二項、第二款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fā)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條
第一款第一、二項、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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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條
二、可撤銷合同的除斥期間有多久,法律上如何認定
律師解答除斥期間,又稱“預定期間”、“預備期間”。是指法律規(guī)定的某種民事權利有效存續(xù)的期間。權利人在此期間內不行使相應的民事權利,則在該法定期間屆滿時該民事權利消滅。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五十五條的規(guī)定,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就消滅。因此,可撤銷合同的除斥期間是一年,從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開始起算。
需要注意的是,除斥期間與我們常說的訴訟時效不同。除斥期間一旦經過,當事人的權利就消滅了,而且除斥期間是不因任何事由中止、中斷或者延長的。而訴訟時效經過以后,當事人喪失的只是勝訴權,他的實體權利并沒有喪失,而且訴訟時效是可以中止、中斷的或者延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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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三人撤銷權的除斥期間是多久,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
律師解答第三人撤銷權的除斥期間,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條規(guī)定,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fā)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條規(guī)定,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或者惡意延長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xiàn)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條
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fā)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條
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或者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xiàn)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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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一條
[1]《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條
[1]《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一條
[1]《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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