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報批流程
一、土地使用權轉讓審批流程詳解
(一)、審批條件1、已領取土地證的出讓土地
①使用單位或個人同意轉讓土地使用權,并經主管單位、本單位職代會或董事會同意;
②已領取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2、劃撥土地
①使用單位或個人同意轉讓土地使用權,并經主管單位、本單位職代會或董事會同意;
②已領國有土地使用權讓;
③按有關規(guī)定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補交土地出讓或者以轉讓所獲收益抵交土地出讓金。
(二)、申報材料
1、個人
①申請表;
②土地證;
③地價評估資料;
④轉讓雙方夫妻身份證;
⑤賣契;
⑥需改變用途的須提供規(guī)劃部門意見。
2、單位
①申請表;
②土地證;
③地價評估資料;
④賣契;
⑤規(guī)劃總平面圖;
⑥轉讓雙方營業(yè)執(zhí)照及法人代表證明和身份證;
⑦轉讓雙方股份章程;
⑧國有資產需有國資或主管部門意見;
⑨需改變用途的須提供規(guī)劃部門意見。
(三)、審批程序受理→審查(地價評估)→簽訂出讓合同→批準發(fā)證。
(四)、審批時限15個工作日(分宗或并宗除外)。綜合上面所說的,土地出讓就是把自己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他人,而對于土地出讓的方式有很多種,但不管是哪一種方式都需要有相關的證明材料才可以實施,如果進行私自的進行出讓,那么雙方的協(xié)議就是屬于無效的,而且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土地使用稅何時報申報的流程是怎樣的
土地使用稅是按年計算,每半年征收一次,申報時間一般是在4月和10月,但有的地方稅務并未按照此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1、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半年申報繳納,其中上半年為4月15日前,申報繳納的稅款不少于全年應納稅額的50下半年為10月15日前。
三、土地使用稅納稅申報流程和注意事項
土地使用稅是按年計算,每半年征收一次,申報時間一般是在4月和10月,但有的地方稅務并未按照此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1、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半年申報繳納,其中上半年為4月15日前,申報繳納的稅款不少于全年應納稅額的50下半年為10月15日前。
四、土地使用權轉讓審批的流程
(一)、審批條件1、已領取土地證的出讓土地
①使用單位或個人同意轉讓土地使用權,并經主管單位、本單位職代會或董事會同意;
②已領取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2、劃撥土地
①使用單位或個人同意轉讓土地使用權,并經主管單位、本單位職代會或董事會同意;
②已領國有土地使用權讓;
③按有關規(guī)定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補交土地出讓或者以轉讓所獲收益抵交土地出讓金。
(二)、申報材料
1、個人
①申請表;
②土地證;
③地價評估資料;
④轉讓雙方夫妻身份證;
⑤賣契;
⑥需改變用途的須提供規(guī)劃部門意見。
2、單位
①申請表;
②土地證;
③地價評估資料;
④賣契;
⑤規(guī)劃總平面圖;
⑥轉讓雙方營業(yè)執(zhí)照及法人代表證明和身份證;
⑦轉讓雙方股份章程;
⑧國有資產需有國資或主管部門意見;
⑨需改變用途的須提供規(guī)劃部門意見。
(三)、審批程序受理→審查(地價評估)→簽訂出讓合同→批準發(fā)證。
(四)、審批時限15個工作日(分宗或并宗除外)。綜合上面所說的,土地出讓就是把自己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他人,而對于土地出讓的方式有很多種,但不管是哪一種方式都需要有相關的證明材料才可以實施,如果進行私自的進行出讓,那么雙方的協(xié)議就是屬于無效的,而且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審批流程有哪些?
(一)由轉讓人提出土地轉讓申請,由受轉讓人提出用地說明。(二)由轉讓人提交以下相關資料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宗地圖。
2、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呈報表。
3、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4、主管局批復(如兼并應提交兼并合同)。
5、職代會決議。
6、雙方營業(yè)執(zhí)照。
7、雙方公證書。
(三)經實地勘測后,填寫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審批表及繪制轉讓紅線圖。
(四)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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