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到期不續(xù)簽,員工仍在職
一、勞動合同到期未續(xù)簽但是社保繼續(xù)繳納算在職嗎?
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表示異議的,視為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表示異議的,視為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
一方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根據(jù)《勞動法》第二十條之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未簽訂的,人民法院可以視為雙方之間存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關系,并以原勞動合同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
引用法規(guī)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
[1]《勞動法》 第二十條
二、試用期未簽勞動合同,不給簽勞動合同怎么辦?
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guī)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jīng)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同時,法律還規(guī)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以上就是試用期不簽勞動合同怎么辦的回答。
三、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給辦理離職手續(xù)
1、與公司協(xié)商解決。合同到期后不續(xù)簽的自動解除,單位應當為你辦理離職手續(xù), 包括結算工資、開具離職證明、辦理戶口和檔案的遷轉等。
當事人可以提前向單位申請離職,也可以與單位協(xié)商,如果單位有違法的,可以直接離職。
協(xié)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申請勞動仲裁應當在單位注冊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也可以委托律師代為仲裁。
2、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jù)】《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guī)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jīng)濟補償?shù)?,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jīng)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引用法規(guī)
[1]《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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