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遷安置房
一、拆遷安置房無房產(chǎn)證如何補辦
1、拆遷安置房大多屬于小產(chǎn)權房,即土地屬于集體土地(或國有劃撥土地),在政府允許之前,該類房產(chǎn)是不允許上市交易的。
2、有的地方有政策拆遷安置房滿5年后,在補繳了土地出讓金后,可以變成商品房性質,變成商品房性質后,可以上市買賣。但具體實施過程中,要看地方政府當時手頭的用地指標情況,有的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以上就是一些有關于拆遷安置房房產(chǎn)證的相關信息
二、"若拆遷后不需要安置房,如何處理?"
不想要安置房,可以進行相關的經(jīng)濟補償。也就是說,在被征收人不想要拆遷安置房的時候,完全可以選擇貨幣補償,征收方不能強制性要求被征收人選擇安置房的補償方式。如果遇到這樣不合理不合法的情況,應及時采取法律方式維權。
法律依據(jù)
根據(jù)《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21條第一款規(guī)定,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chǎn)權調換。
引用法規(guī)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2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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