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化和費用化
一、個人獨資企業(yè)清算費用是多少?
關于個人獨資企業(yè)清算這件事情個人獨資企業(yè)解散,由投資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投資人自行清算的,應當在清算前十五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無法通知的,應當予以公告。債權人應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的應當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投資人申報其債權。第二十八條 個人獨資企業(yè)解散后,原投資人對個人獨資企業(yè)存續(xù)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償還責任,但債權人在五年內未向債務人提出償債請求的,該責任消滅。
二、公司清算費用包括哪些,范圍是要怎樣的
1、清算期間的職工生活費;
2、清算財產(chǎn)管理、變賣和分配所需費用;
3、清算期間公司設施和設備維護費用以及審計評估費用;
4、為債權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費用,包括債權人會議會務費、清算公司催收債務的差旅費及其他費用。另外,在破產(chǎn)清算的情況下,清算費用還包括破產(chǎn)案件的訴訟費用。
三、公司解散清算費用有哪些,有何規(guī)定
(一)清算費用;包括清算組人員工資、辦公費、公告費、差旅費、訴訟費、審計費、公證費、財產(chǎn)估價費和變賣費等。(二)應支付的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三)應繳納的稅款。《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清理公司財產(chǎn),分別編制資產(chǎn)負債表和財產(chǎn)清單;
(二)通知、公告?zhèn)鶛嗳?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yè)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chǎn)生的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chǎn);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引用法規(guī)
[1]《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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