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
一、法律規(guī)定試用期多長時間,試用期多久合法
《勞動法》第21條規(guī)定“勞動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的長度是根據(jù)勞動合同的期限相應確定的。試用期有上限,沒下限,甚至可以約定不需要試用期。根據(jù)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有關問題的通知》,具體來說就是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半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天;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到一年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30天;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0天;勞動合同期限在兩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還特別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個月;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另外,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關系不得約定試用期。而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以上法律法規(guī)是各用人單位均必須遵守的。如果在格式合同或公司規(guī)章中,求職者發(fā)現(xiàn)與法律相沖突的規(guī)定,則要善于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上面就是圍繞法定試用期是多長時間 這個問題的解釋,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您情況比較復雜,聽律網(wǎng)網(wǎng)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你詢聽律網(wǎng)網(wǎng)專業(yè)律師。引用法規(guī)
[1]《勞動法》 第21條
二、勞動合同試用期的計算公式試用期長短的計算方法
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招收的合同制職工進行思想品德、勞動態(tài)度、實際工作能力、身體情況等進行進一步考察的時間期限。根據(jù)我國勞動法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可以規(guī)定試用期,其期限的長短由企業(yè)根據(jù)不同工種的實際情況確定,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勞動合同中規(guī)定試用期,一方面可以維護用人單位的利益,給企業(yè)考察勞動者是否與錄用要求相一致的時間,避免用人單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另一方面,可以維護新招收職工的利益,使被錄用的職工有時間考察了解用人單位的工作、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是否符合勞動合同的規(guī)定。在勞動合同中規(guī)定試用期,既是訂立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同時也為勞動合同其他條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為了更好履行勞動合同,訂立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訂立勞動合同之前,應當如實地介紹各自的情況,回答對方提出的詢問。如果在規(guī)定的試用期內(nèi),當事人雙方發(fā)現(xiàn)實際情況與對方介紹的情況不相符,有權在試用期內(nèi)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二、試用期的期限如何確定試用期的期限如何確定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相互了解、選擇而約定的考察期。勞動合同當事人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的期限應該符合下面的要求1、勞動合同期限不滿六個月的,不得設試用期;
2、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3、滿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
4、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均應在六個月以下。
三、試用期多長時間是可以的,規(guī)定是什么||試用期限
法律分析
試用期在下列期限內(nèi)是可以的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最多不得超過六個月。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nèi)。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四、試用期多長時間?
用人單位招用職工,應當首先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中再約定試用期,并不是只簽試用期協(xié)議,再根據(jù)職工后決定期的表現(xiàn)如何然后決定是否簽定勞動合同。那么關于勞動合同試用期限是多長時間,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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