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代位權有哪些法律特征和相關規(guī)定?
一、債權人代位權具有哪些法律特征呢,有哪些相關規(guī)定
債權人代位權的法律特征有代位權隨主債權的產生、轉移、消滅而產生、轉移、消滅,債權人代位權是指當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債權導致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無法實現(xiàn)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以自己的名義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
二、債權人代位權法律特征有哪些?
債權人代位權法律特征主要有隨著債權產生而產生,一旦主債權消失,代為債權也將并不能繼續(xù)行使,一般情況下,若是債權人并沒有特殊情況,此時是需要自己通過合法的方式行使債權,而不是委托他人代位行使。故此債權人代位權的權利沒有債權人的權利大。
三、企業(yè)債權人有哪些基本特征
股東代位訴訟的條件如下1、提起訴訟的股東是連續(xù)18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東。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公司法》第151條,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guī)定的情形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xù)一百八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jiān)事會或者不設監(jiān)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jiān)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jiān)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guī)定的情形的,前述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或者不設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執(zhí)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引用法規(guī)
[1]《公司法》 第151條
[2]《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3]《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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