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中斷
一、訴訟時效中斷的原因有哪些,訴訟時薪中斷的
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主要有 一、提起訴訟?! 《?、申請仲裁?! ∪?、申請支付令?! ∷摹⑸暾埰飘a、申報破產債權。 五、為主張權利而申請宣告義務人失蹤或死亡?! ×?、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臨時禁令等訴前措施?! ∑摺⑸暾垙娭茍?zhí)行?! “恕⑸暾堊芳赢斒氯嘶蛘弑煌ㄖ獏⒓釉V訟?! 【拧⒃谠V訟中主張抵銷?! ∈?、其他與提起訴訟具有同等訴訟時效中斷效力的事項?! ∈弧斒氯艘环街苯酉驅Ψ疆斒氯怂徒恢鲝垯嗬臅?,對方當事人在文書上簽字、蓋章或者雖未簽字、蓋章但能夠以其他方式證明該文書到達對方當事人的;對方當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簽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負責收發(fā)信件的部門或者被授權主體;對方當事人為自然人的,簽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親屬或者被授權主體?! ∈?、當事人一方以發(fā)送信件或者數(shù)據(jù)電文方式主張權利,信件或者數(shù)據(jù)電文到達或者應當?shù)竭_對方當事人的。 十三、當事人一方為金融機構,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從對方當事人賬戶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十四、當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對方當事人在國家級或者下落不明的當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級有影響的媒體上刊登具有主張權利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釋另有特別規(guī)定的,適用其規(guī)定?! ∈?、權利人向人民調解委員會以及其他依法有權解決相關民事糾紛的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社會組織提出保護相應民事權利的請求,訴訟時效從提出請求之日起中斷?! ∈嗬讼蚬矙C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請求保護其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從其報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斷。前述機關決定不立案、撤銷案件、不起訴的,訴訟時效期間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不立案、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之日起重新計算;刑事案件進入審理階段,訴訟時效期間從刑事裁判文書生效之日起重新計算?! ∈?、義務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擔保、請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償債務計劃等承諾或者行為的?! ∈恕鶛噢D讓的,從債權轉讓通知到達債務人之日起中斷。
二、訴訟時效中斷中斷有哪些情形,訴訟時功中止中斷有哪些
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主要有 一、提起訴訟?! 《?、申請仲裁。 三、申請支付令?! ∷?、申請破產、申報破產債權?! ∥?、為主張權利而申請宣告義務人失蹤或死亡。 六、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臨時禁令等訴前措施?! ∑?、申請強制執(zhí)行。 八、申請追加當事人或者被通知參加訴訟?! 【拧⒃谠V訟中主張抵銷?! ∈?、其他與提起訴訟具有同等訴訟時效中斷效力的事項?! ∈?、當事人一方直接向對方當事人送交主張權利文書,對方當事人在文書上簽字、蓋章或者雖未簽字、蓋章但能夠以其他方式證明該文書到達對方當事人的;對方當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簽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負責收發(fā)信件的部門或者被授權主體;對方當事人為自然人的,簽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親屬或者被授權主體。 十二、當事人一方以發(fā)送信件或者數(shù)據(jù)電文方式主張權利,信件或者數(shù)據(jù)電文到達或者應當?shù)竭_對方當事人的?! ∈?、當事人一方為金融機構,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從對方當事人賬戶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當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對方當事人在國家級或者下落不明的當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級有影響的媒體上刊登具有主張權利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釋另有特別規(guī)定的,適用其規(guī)定?! ∈?、權利人向人民調解委員會以及其他依法有權解決相關民事糾紛的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社會組織提出保護相應民事權利的請求,訴訟時效從提出請求之日起中斷?! ∈?、權利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請求保護其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從其報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斷。前述機關決定不立案、撤銷案件、不起訴的,訴訟時效期間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不立案、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之日起重新計算;刑事案件進入審理階段,訴訟時效期間從刑事裁判文書生效之日起重新計算?! ∈?、義務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擔保、請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償債務計劃等承諾或者行為的?! ∈?、債權轉讓的,從債權轉讓通知到達債務人之日起中斷。
三、行政訴訟中訴訟時效中斷的規(guī)定
行政訴訟中沒有訴訟時效中斷,根據(jù)我們國家法律當中的規(guī)定,行政訴訟方面的訴訟時效不能夠中斷的,只能夠有時效方面的延長規(guī)定。這也就是意味著行政訴訟方面時效規(guī)定和我們國家民事訴訟時效規(guī)定是不一樣的。
四、是否重新計算訴訟時效中斷后的起訴時間?
1、訴訟時效中止,中斷后都是要重新計算起訴時間的,但是,訴訟時效中止和中斷導致訴訟時效重新計算的時間點是不一樣的。前者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后者在整個訴訟時效過程中.
2、訴訟時效中止的條件
訴訟時效的中止必須是因法定事由而發(fā)生。這些法定事由包括兩大類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軍事行動等,都是當事人無法預見和克服的客觀情況;二是其他阻礙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情況。
3、訴訟時效中斷的條件
(一)當事人一方直接向對方當事人送交主張權利文書,對方當事人在文書上簽字、蓋章或者雖未簽字、蓋章但能夠以其他方式證明該文書到達對方當事人的;
(二)當事人一方以發(fā)送信件或者數(shù)據(jù)電文方式主張權利,信件或者數(shù)據(jù)電文到達或者應當?shù)竭_對方當事人的;
(三)當事人一方為金融機構,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從對方當事人賬戶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四)當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對方當事人在國家級或者下落不明的當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級有影響的媒體上刊登具有主張權利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釋另有特別規(guī)定的,適用其規(guī)定。
五、訴訟時效的中止和中斷有什么區(qū)別?
訴訟時效期間中斷和中止的相同之處是,二者都是在時效期間屆滿前因一定的法定事由發(fā)生而產生阻礙訴訟時效完成的效力。訴訟時效中斷與中止的區(qū)別在于1、發(fā)生的時間不同。時效中斷可發(fā)生在時效期間的任何階段;時效中止只能發(fā)生在時效期間最后6個月內。
2、法定事由不同。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是當事人主觀意志可以決定的事實,如起訴、請求;時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當事人主觀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實,如不可抗力、債務人失蹤等。
3、法律后果不同。時效中斷,中斷的法定事由發(fā)生前已經過去的時效期間不再計算,從法定事由發(fā)生后重新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期間,實際是前后兩個時效;時效中止是將中止的期間暫停計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繼續(xù)計算時效期間。服刑只是對于案件的結果進行實施,是案件審查的結果判案,其并不是訴訟時效中斷的事由。訴訟時效的中斷事由包含起訴、請求、認諾等等,因此了解有關的法律知識,在遇到案件發(fā)生的時候,才能冷靜合理的進行處理,才能更好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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