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用
一、土地承包被征用,應如何進行有關程序?
第一,首先核實征收審批手續(xù)合法性,征收批準時間直接決定補償標準。
第二,具體涉及到土地及房屋補償標準以征地批準機關批準的征收補償安置方案以及當地規(guī)范性補償文件為準并結合相應市場評估值。
第三,政府只有依法實施征收并依法將征收補償款全部落實到位的情況下,方可動土施工。
二、土地征收程序是什么?
集體土地的征收程序主要在《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3條到25條的規(guī)定中,1、建設項目進行確定,只有確定了建設項目之后才能進行征地?! ?/p>
2、土地征收申請?! ?/p>
3、對土地征收申請的審查。
4、批準征收土地?! ?/p>
5、征收土地公告?! ?/p>
6、征地補償登記?! ?/p>
7、聽取意見?! ?/p>
8、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征地補償方案?! ?/p>
9、支付征地各項費用?! ?/p>
10、被征地人交出土地或者土地管理部門責令交出土地?! ∫陨鲜俏覍@個問題的回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引用法規(guī)
[1]《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23條到25條
三、用人單位征用土地程序的概述
1、辦理用地申請
用地單位需要征用土地進行項目建設的,應當向土地所在地的區(qū)縣國土房管局提交相關文件、資料,提出用地申請。
2、擬定征地方案
行政主管部門收到用地單位提出的用地申請后,應自申請之日起30日內擬定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
3、征地審查
國土房管局根據各項征地相關方案編制建設項目呈報說明書,并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審核。
4、征地審核與批復
行政主管部門收到建設項目呈報說明書和有關方案后,對文件資料齊全符合條件的,應當在5日內報經同級人民政府審核。
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征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應當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組內以書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鄉(xiāng)(鎮(zhèn))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在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所在地進行公告。
6、制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區(qū)縣國土房管局根據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補償登記情況,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7、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公告
有關人民政府的國土房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內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為單位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予公告。
8、補償安置的實施
區(qū)縣國土房管局應當依照征地補償、安置費方案向被征用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支付土地補償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
9、頒發(fā)建設用地批準書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條 【征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
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征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征收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補償費等費用。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條
四、承包的土地被征用具體上是怎么樣的?
1、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的限定,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限定時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解決征地賠償登記。所以土地征用的各項賠償花費,應該賠償給土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沒被征用土地的使用權人不能得到賠償。
2、征收耕地的賠償花費包括土地賠償費、安置補貼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賠償費?!锻恋毓芾矸▽嵤l例》第二十六條限定,土地賠償費歸鄉(xiāng)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賠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補貼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鄉(xiāng)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貼費支付給鄉(xiāng)村集體經濟組織,由鄉(xiāng)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貼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貼費發(fā)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認可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花費。
3、如果你是被征用土地的使用權人,那么你應該持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書到縣國土局進行賠償登記。
4、如果村委把土地賠償費平均分配了你能夠到國土局、鎮(zhèn)政府或是紀委等部門反映。外星人得分10分00主人回答非常感謝您的回答
引用法規(guī)
[1]《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條
[1]《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六條
五、我國耕地未使用的土地征收是否合理?
對于耕地征收有嚴格規(guī)定,耕地按未使用的土地征收是不合理的。農村集體土地有耕地和非耕地,兩者補償標準不同。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guī)定。
引用法規(guī)
[1]《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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