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遷到另一個城市,員工不去有賠償嗎?
一、公司搬遷到另一個城市,工人不去的能有賠償嗎
公司搬遷到另一個城市,工人不去解除勞動合同的,有賠償。因為這屬于訂立勞動合同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
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這種情況可以要求單位給予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guī)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guī)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規(guī)
[1]《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2]《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3]《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4]《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5]《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一條
[6]《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7]《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二、城市搬遷賠償問題
1、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金額,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2、強制搬遷將由政府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取消了行政強拆;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等。
3、對房屋征收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征收房屋的區(qū)位、用途、建筑結構、新舊程度、建筑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金額,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4、關于補償標準,市場價格成了最底線,不能一概籠統地用市場價補償,在市場價基礎上,只要考慮的因素是合理的,就可以高于市場價。
三、城市拆遷補償的標準、范圍、方式、程序和評估
1、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guī)定,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yè)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針對第一項房屋價值的補償依據,應當由征收人嚴格依據法律規(guī)定選取具有評估資質的評估公司對被征收人的房屋進行公平合理的評估之后,按照評估結果確定的結果對被征收人的房屋予以補償。
針對第二項搬遷費、過渡費的補償,法律上并沒有具體統一的規(guī)定標準,但是應當根據每個地方的發(fā)展水平制定相應的補償標準。
針對第三項停產停業(yè)損失的補償,如果被征收人的房屋屬于營業(yè)性用房,還應當對其進行補償因征收行為導致的停產停業(yè)損失,具體標準也是因地而異。
另外,征地拆遷項目中也都有獎勵辦法和及時搬遷可以得到補助和獎勵,以上就是城市房屋在征地拆遷活動中可以依法得到的相關補償,請大家參考。
2、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yè)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引用法規(guī)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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