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全款購房婚后加妻名,共同還貸離婚如何分割

一、婚前男方全額首付貸款買房,婚后加了女方名字,共同還貸,如果離婚,怎么分割
1、婚前買房婚后加名字共同還貸離婚分割方式如下
1一方要房的,得房者可給另一方一半補償;
2雙方都要房的,可采取競價方式獲得產權,以出價高者獲得房屋;
3競價不成,可由法院判決確定。
4雙方都不要房,可拍賣房屋,所得價款由雙方平均分割。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guī)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jù)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擁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二、婚前貸款買房,只寫了男方名字,婚后兩個人共同還貸,離婚后房子有女方的嗎?
房產所有權以登記發(fā)生效力,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屋登記在一方的名下的屬于一方個人財產,婚后共同還貸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視為夫妻共同財產。若存在分割房產情況的,你們可以就房產分割達成協(xié)議,無法達成協(xié)議的,法院一般會判決房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對房產增值部分和共同還貸部分,給予另一方相應補償。
三、婚前貸款買的房子,結婚后共同還貸,辦房產證可以加妻子的名字嗎?
1、婚前貸款買房,婚后可以加女方名字。加名需經該房貸款銀行同意辦理贈與公證,攜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公證書等材料到房產交易中心,補交相應產權部分稅費辦理加名手續(xù)。
2、法律依據(jù)《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 登記事項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fā)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引用法規(guī)
[1]《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二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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