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下城區(qū)生孩子產假休息時間有多久?
一、杭州市下城區(qū)生孩子產假的休息時間有多久
產假可休國家規(guī)定的98天以及地方規(guī)定的30天共128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產假15天;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產假42天。法律規(guī)定
《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條
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下列福利待遇
(一)女方法定產假期滿后,享受三十天的獎勵假,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并計算工齡;用人單位根據(jù)具體情況,可以給予其他優(yōu)惠待遇;
(二)男方享受十五天護理假,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發(fā)。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引用法規(guī)
[1]《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條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 第七條
二、柳州市城中區(qū)生孩子產假的休息時間有多長
正常產假98天,最多可休148天。
法律規(guī)定
《廣西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五條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產假五十日,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二十五日。休假期間的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其工作單位不得扣減。
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生育保險相關規(guī)定發(fā)放;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所在單位參照生育保險標準發(fā)放。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引用法規(guī)
[1]《廣西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五條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 第七條
三、張家界市武陵源區(qū)生孩子產后休假時間
產假最多休158天,包括法定產假98天以及地方規(guī)定60天。
法律規(guī)定
《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一條符合法定生育條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六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二十天。增加的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引用法規(guī)
[1]《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一條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 第七條
四、貴州黔西南州三都縣生孩子產假的休息時間有多久?
正常產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法律規(guī)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第七條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引用法規(guī)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 第七條
五、河南省駐馬店市生孩子的產假休息時間有多久?
國家法定產假休息98天,符合地方條例規(guī)定的可延長產假三個月。
法律規(guī)定
《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七條依法辦理婚姻登記的夫妻,除國家規(guī)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參加婚前醫(yī)學檢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生育子女的,除國家規(guī)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個月,給予其配偶護理假一個月;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引用法規(guī)
[1]《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七條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 第七條
六、浙江麗水臨海生孩子產假休息時間有多長?
產假可休國家規(guī)定的98天以及地方規(guī)定的30天共128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產假15天;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產假42天。法律規(guī)定
《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條
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下列福利待遇
(一)女方法定產假期滿后,享受三十天的獎勵假,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并計算工齡;用人單位根據(jù)具體情況,可以給予其他優(yōu)惠待遇;
(二)男方享受十五天護理假,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發(fā)。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引用法規(guī)
[1]《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條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 第七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fā)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