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質押可以不辦理登記嗎 被人民法院凍結的股權,可以辦理出質登記嗎
一、股權質押可以不辦理登記嗎
股權質押不可以不辦理登記。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后,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xié)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二、股權質押后可以過戶嗎,股權質押是否需要過戶嗎
股權質押后可以過戶,但沒有必要性。進行股權出質的時候,辦理的是股權質押的登記,而不需要辦理股權的過戶。股權質押指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條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鸱蓊~、股權出質后,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xié)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條
三、被人民法院凍結的股權可以辦理出質登記嗎?
根據(j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股權出質登記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申請出質登記的股權應當是依法可以轉讓和出質的股權。對于已經(jīng)被人民法院凍結的股權,在解除凍結之前,不得申請辦理股權出質登記。風險提示申請股權出質登記的注意事項
1、申請股權出質設立登記、變更登記和注銷登記,應當由出質人和質權人共同提出。申請股權出質撤銷登記,可以由出質人或者質權人單方提出。
2、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質權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出質股權權能的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四、股權實繳后能辦理股權質押嗎?
1、可以。
2、從保護質權人利益的角度考慮,未實際繳納的認繳部分的股權不適宜用于出質。因此,股權實繳后是可以辦理股權質押。
未實際繳納的認繳部分的股權是指根據(jù)《公司法》和章程規(guī)定,出資期限尚未屆滿,屬于認繳而非實繳到位的股權。
3、有意見認為,股權作為一種私權利,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明確規(guī)定的情況下,是否具有價值及可否用于出質,應當由質權人自行判斷和決定,而不是登記機關應當考量的問題,而且認繳未實繳的股權未必不具備價值,在特殊情況下價值有可能很高(如認繳的高成長性公司股權)。
4、股東未按期繳納出資的,還需要進行行政處罰,將影響債務的清償和質權的實現(xiàn)。如《外商投資企業(yè)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guī)定》就明確投資者不得質押未繳付出資部分的股權。
五、個人獨資企業(yè)股權質押流程
1、個人獨資企業(yè)的股權,如果可以依法轉讓的,可以出質股權為債務提供擔保。
2、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一)匯票、本票、支票;
(二)債券、存款單;
(三)倉單、提單;
(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五)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chǎn)權中的財產(chǎn)權;
(六)現(xiàn)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chǎn)權利。
第四百四十三條
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后,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xié)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條
六、股權質押合同未登記無效,怎么規(guī)定的
股權質押合同未到工商局登記備案的,質權未設立。質權未設立,實則就是股權質押合同無效,或者說股權質押合同的目的不能達到了,質押權人不能對股權享有優(yōu)先受償權。
【法律依據(jù)】《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條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后,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xié)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fā)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