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抽逃出資,公司債權人能要求股東承擔責任嗎?
一、股東抽逃出資,公司的債權人可以要求股東承擔責任嗎
可以要求股東承擔責任,公司成立后,股東不得抽逃出資。根據(jù)我國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公司債權人可以請求抽逃出資的股東在抽逃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shù)牟糠殖袚a充賠償責任,協(xié)助抽逃出資的其他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實際控制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
風險提示股東抽逃出資不僅要滿足諸如股東制作虛假財務會計報表虛增利潤進行分配、股東通過虛構債權債務關系將其出資轉出、股東利用關聯(lián)交易將出資轉出以及其他未經法定程序抽回出資等形式要件,還需要滿足實際損害公司權益的實質要件。
二、有限責任公司負債,股東還能退股嗎?法律是如何規(guī)定的?
公司的債務由公司的財產承擔,如果股東如實履行出資責任的,公司負債并不影響股東退股,股東可以通過股權轉讓的方式退股。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shù)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shù)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法律依據(jù)】
《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yè)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引用法規(guī)
[1]《公司法》 第三條
三、股東可以代出資嗎,有沒有法律規(guī)定
律師解答
股東可以代出資。一情況下,股東可以委托他人出資,但是需要注意簽署委托協(xié)議,以確認委托人與被委托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沒有經過出資人的同意冒用他人名義出資并將該他人作為股東在公司登記機關進行登記的,屬于“冒名股東”,不受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jù)
《公司法》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guī)對評估作價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引用法規(guī)
[1]《公司法》 第二十七條
四、公司收購股東股份的法律依據(jù)
專業(yè)分析不可以,但公司能夠在下列情形下回購股東股權。
根據(jù)《公司法》第七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xù)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xù)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營業(yè)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xiàn),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xù)的。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xié)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擴展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zhí)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試行)》
對被執(zhí)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份憑證(股票),人民法院可以扣押,并強制被執(zhí)行人按照公司法的有關規(guī)定轉讓,也可以直接采取拍賣、變賣的方式進行處分,或直接將股票抵償給債權人,用于清償被執(zhí)行人的債務。
被執(zhí)行人在其獨資開辦的法人企業(yè)中擁的投資權益被凍結后,人民法院可以直接裁定予以轉讓,以轉讓所得清償其對申請執(zhí)行人的債務。
對被執(zhí)行人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被凍結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人民法院可以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的規(guī)定,征得全體股東過半數(shù)同意后,予以拍賣、變賣或以其他方式轉讓。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不影響執(zhí)行。
人民法院也可允許并監(jiān)督被執(zhí)行人自行轉讓其投資權益或股權,將轉讓所得收益用于清償對申請執(zhí)行人的債務。
引用法規(guī)
[1]《公司法》 第七十四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五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六條
五、公司法規(guī)定股東可以專利權出資么?
可以,股東以工業(yè)產權(包括非專利技術)作為出資向公司入股,股東必須是該工業(yè)產權(包括非專利技術)的合法擁有者,并經過法律程序的確認。六、股東出資不到位能否轉讓股權,有沒有法律規(guī)定
法律分析
股東出資不到位的,能轉讓股權。但如果受讓人知情或應當知情的,則要與股東一起承擔足額出資的責任。如果受讓人承擔了足額出資的責任,則可以向轉讓給其股權的股東追償。
法律依據(j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三)》第十八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即轉讓股權,受讓人對此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公司請求該股東履行出資義務、受讓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公司債權人依照本規(guī)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三)》第十三條
第二款向該股東提起訴訟,同時請求前述受讓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受讓人根據(jù)前款規(guī)定承擔責任后,向該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追償?shù)?,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引用法規(guī)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三)》 第十八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三)》 第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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