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規(guī)定網貸擔保人需要什么材料
一、民法典規(guī)定網貸擔保人需要什么材料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guī)定,擔保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含)--65周歲(含)之間;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愿;具有穩(wěn)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二、網貸擔保人需要什么資料?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guī)定網貸擔保人需要的資料1、借款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2、借款人的當?shù)爻W艨诨虍數(shù)鼐幼M一年證明材料;
3、借款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須提供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
4、涉及自然人保證的,應當提交保證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工作單位或收入證明、保證人出具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承諾(當前產品無須出具,只須簽訂聯(lián)保協(xié)議、保證合同);
5、涉及抵押或質押擔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質押權利的權屬證明文件以及有處分權人同意抵(質)押的書面證明;
6、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三、取保候審人保需要什么證件?
取保候審中的“人保”是指由公民個人對被取保候審的當事人提供保證,以確保當事人能遵守取保候審規(guī)定。根據(jù)《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對于被取保候審的當事人,應該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進行保證,而擔任取保候審的保證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與本案無牽連;(二)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三)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作為取保候審的保證人,履行的義務是(一)監(jiān)督被保證人遵守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guī)定;(二)發(fā)現(xiàn)被保證人可能發(fā)生或者已經發(fā)生違反本法第六十九條規(guī)定的行為的,應當及時向執(zhí)行機關報告。如果被保證人有違反本法第六十九條規(guī)定的行為,保證人未履行保證義務的,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取保候審人保需要什么條件參考上述引用法規(guī)
[1]《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九條
[2]《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九條
[3]《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九條
四、保全需要擔保嗎?法律如何規(guī)定的?
起訴離婚,申請財產保全應當提供相關擔保。
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財產保全可以分為訴前財產保全和訴訟財產保全。訴前財產保全,是指在起訴前,利害關系人的合法權益面臨緊急情況,需要采取保護性的臨時措施,使其合法權免受難以彌補的損害,人民法院批準利害關系人的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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