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規(guī)定期限申報或不如實申報需要承擔何種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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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按規(guī)定期限辦理申報或不如實申報要負何種法律責任
1.未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依照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條的規(guī)定處理,即納稅人沒有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2.采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條的規(guī)定處理,即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理,即對于納稅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 第六十三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 第六十四條
二、民事申請強制執(zhí)行期限過了怎么辦
若在民事案件中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進行強制執(zhí)行的期限超過了的,若提出強制執(zhí)行申請仍然應當進行執(zhí)行,但被執(zhí)行人可以提出超過時效的抗辯?!睹袷略V訟法》規(guī)定,申請執(zhí)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zhí)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guī)定。
三、年審過期未辦理會怎么樣?
律師解答
車輛的年審超過規(guī)定的期限后仍未辦理的,車輛即不得上路行駛,否則駕駛人則應當受到罰款以及扣分的處罰。根據我國《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被依法收繳并強制報廢的,應當辦理機動車注銷。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第四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地車輛管理所應當辦理機動車注銷
(一)機動車登記被依法撤銷的;
(二)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被依法收繳并強制報廢的。
引用法規(guī)
[1]《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 第四十條
四、申請行政強制執(zhí)行的期限是多久?
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催告書送達十日后當事人仍未履行義務的,沒有行政強制執(zhí)行權的行政機關可以在三個月內,依照規(guī)定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四條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第五十三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第五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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