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如何規(guī)定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規(guī)定?
一、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法律規(guī)范
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辦理法律援助案件,保證法律援助質量,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法律援助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制定本規(guī)定。第二條法律援助機構、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其他社會組織和法律援助人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適用本規(guī)定。
二、施救費保險公司全賠嗎,法律上的標準是什么
施救費在保險限額之內(nèi)的,保險公司會進行全賠。道路交通事故中,為施救出險車輛所支出的合理、必要的施救費,均應由保險公司賠償,且對施救費的賠償并不考慮施救措施是否成功,出險車輛經(jīng)被保險人進行施救,即使花了費用但未奏效,保險公司對施救費用也應負責。《保險法》第五十七條
保險事故發(fā)生時,被保險人應當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保險事故發(fā)生后,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標的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保險人所承擔的費用數(shù)額在保險標的損失賠償金額以外另行計算,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的數(sh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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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guī)
[1]《保險法》 第五十七條
三、交通救助金由誰償還規(guī)定是什么
交通救助金可以向交通事故的責任人,也就是肇事者追償。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法律依據(jù)】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四條,國家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以下簡稱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時,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一)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
(二)肇事機動車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
(三)機動車肇事后逃逸的。
引用法規(guī)
[1]《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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