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銷對法人有哪些規(guī)定?法律有何規(guī)定
一、法律上公司注銷對法人有哪些規(guī)定,有何規(guī)定
公司注銷,其民事主體資格即消滅,正常情況下,本不存在也無法追究其民事責任。但如果存在其他當事人如股東、董事、監(jiān)事、經理等應對該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情形,則可以以其他當事人為被告,直接對其追究相應的民事責任。
《公司法》第三條規(guī)定,公司是企業(yè)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引用法規(guī)
[1]《公司法》 第三條
二、法律行政法規(guī)可以廢止嗎,有哪些相關的規(guī)定
法律分析
法律行政法規(guī)可以廢止。法律廢止是指享有立法權的國家機關依法定程序和方式宣布終止某種現行法效力的活動,是國家法律創(chuàng)制活動的一種形式。國家機關可以頒布專門文件宣布終止某項法律或某些條款的效力廢止法律,可以制定新的法律文件代替相同的原有法律文件,使原有法律文件自然失效,或者在新法律文件中載明終止舊法律文件的效力。
法律依據
《刑法》第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為,如果當時的法律不認為是犯罪的,適用當時的法律;如果當時的法律認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總則第四章第八節(jié)的規(guī)定應當追訴的,按照當時的法律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認為是犯罪或者處刑較輕的,適用本法。本法施行以前,依照當時的法律已經作出的生效判決,繼續(xù)有效。
引用法規(guī)
[1]《刑法》 第十二條
三、司法解散公司的被告是哪些人?法律上有明確規(guī)定嗎?
法律分析
依據我國相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司法解散公司的被告應該是公司。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訴訟的,應當告知其他股東,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參加訴訟。其他股東或者有關利害關系人申請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條
股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應當以公司為被告。
原告以其他股東為被告一并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原告將其他股東變更為第三人;原告堅持不予變更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原告對其他股東的起訴。
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訴訟應當告知其他股東,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參加訴訟。其他股東或者有關利害關系人申請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
引用法規(guī)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條
四、被法院撤銷的合同何時無效,有沒有法律規(guī)定
法律分析
被法院撤銷合同的,該合同自法院宣告撤銷之日起就無效,且自始無效。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第一百五十六條民事法律行為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guī)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六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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