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名譽權有責任的,名譽權侵權如何解決
一、侵犯別人名譽權有責任的,名譽權侵權怎么解決
1、根據(jù)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guī)定,侵害他人名譽權的,受害人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行為人停止有關行為的措施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五條 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guī)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
第九百九十六條 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格權并造成嚴重精神損害,受損害方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不影響受損害方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第九百九十七條 民事主體有證據(jù)證明行為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害其人格權的違法行為,不及時制止將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有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行為人停止有關行為的措施。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五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六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七條
二、名譽權被侵犯了,侵害名譽權報案怎么樣規(guī)定的
侵犯名譽權可以報警,依據(jù)我國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如果公民的名譽權受到非法侵犯的,受害人是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的。根據(jù)我國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的規(guī)定,行為人用以下的方式來侵犯公民權利的,情節(jié)較輕的會被拘留五日以下,或者會被罰款五百元以下;對于情節(jié)較為嚴重的,會被拘留五日到十日,還可能被處五百元以下的罰款。具體情形有
1、行為人用寫恐嚇信或者是用其他的一些方法來威脅他人的人身安全的;
2、以公開的方式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來誹謗他人的;
3、用捏造的事實來誣陷他人,目的是為了讓他人受到治安處罰或是刑事處罰;
4、以威脅、侮辱或是打擊 報復證人的;
5、以發(fā)送恐嚇、侮辱或淫穢信息等,次數(shù)較多,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6、行為人有偷窺、偷 拍、竊聽或是散布他人的隱私的。
引用法規(guī)
[1]《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三、侵犯名譽權罪的定義和規(guī)定
侵犯名譽權罪是不存在的,目前如果存在侵犯名譽權等相關的行為的話,是有可能會構成《刑法》當中的侮辱罪或誹謗罪。不管是侮辱行為還是誹謗行為,所侵犯的客體都是公民的人格和名譽。
四、名譽侵權罪的處罰和相關法律規(guī)定
法律分析
《刑法》中沒有名譽侵權罪,但有侮辱罪。行為人構成侮辱罪的,一般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wǎng)絡實施第一款規(guī)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jù)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xié)助。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五、侵害名譽權的構成要件、侵害名譽的免責事由一般包括哪些?
專業(yè)分析從審判實踐而言,構成侵害名譽權要具備下列要件行為人實施了侮辱、誹謗等行為并指向特定人,行為人的行為為第三人所知悉,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過錯。但在符合上述侵害名譽權構成要件的基礎上,如果行為人具有抗辯事由,仍然可以免責或減輕責任??罐q事由也是阻卻違法事由,它是指被告針對原告提出的承擔名譽權責任的請求而提出的證明原告的訴訟請求不成立或者不完全成立的事實,又稱為免責或減輕責任的事由。盡管我國法律和司法解釋對此未作明文規(guī)定,但從世界各國法律和我國司法實踐看,抗辯事由主要有如下幾種情形一、真實。在一般情況下,只要行為人能證明自己的主要言詞是真實的、符合客觀實際情況的,就可以被免除侵害名譽權的責任,但是如果發(fā)生侵害名譽權與侵害隱私權的競合,則不能以此作為抗辯事由。二、正當行使權利。正當行使權利的行為是指根據(jù)法律的授權或有關規(guī)定,在必要時因正當行使權利而有損他人的名譽的行為。其首先要有合法的授權或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享有實施某種行為的權利;其次正當行使權利的行為是必要的。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公民依據(jù)憲法和法律的規(guī)定,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提出的批評和建議,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提出的申訴、控告或檢舉行為等。即使該公民反映的情況不完全真實,或者僅是一種懷疑,也是正當行使權利。但如果出于誣告陷害目的,四處誹謗,擅自向外傳播,則另當別論。
2、各級人民代表、政協(xié)委員在各種會議上的發(fā)言,即使其在會議上的陳述會損害某人的名譽,也不能構成侵害名譽權。但這些被侵害人必須是議政范圍所涉及的對象。
3、有關黨政部門依據(jù)職權對自己管理的干部、職工依據(jù)一定的事實作出涉及個人品德的評價。即使評價有不當之處,也不能認為是侵害名譽權。如果超出職權范圍,惡意散布有損他人名譽的言論,也可構成侵權。
4、履行法律和道德上的義務。如父母對子女的教導,教師對學生的品行作出的評價等。三、正當輿論監(jiān)督。輿論監(jiān)督是新聞工作者以及其他人依法通過新聞媒介發(fā)表評論,對社會生活、經(jīng)濟生活等方面進行的批評監(jiān)督。在現(xiàn)實社會中,為披露不法行為和不正當?shù)男袨?,新聞報道和評論只要主要事實真實,而只是個別細節(jié)上有失真實或用詞造句不當,則不能認為構成侵權。四、受害人同意。受害人同意指受害人事先明確作出自愿承擔某種后果的意思表示。這種同意首先必須事先作出,其次必須出受害人自愿,再次不得違背法律和公共道德。五、第三人過錯。第三人過錯是指因為原、被告以外的第三人對原告遭受名譽損害結果的發(fā)生具有過錯。如果被告此時沒有過錯,則免除責任;如被告有共同過錯,則不能免除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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