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合作協議書合同
一、合同書的簽訂方法
協議書不一定是合同,只有寫得比較明確、具體,并涉及到違約責任的協議書才是合同。協議,在其所表示的意義、作用、格式、形式等方面基本上與合同基本是相同的。合同與協議雖然有其共同之處,但兩者也有其明顯區(qū)別。合同的特點是明確、詳細、具體,并規(guī)定有違約責任;而協議的特點是沒有具體標的、簡單、概括、原則,不涉及違約責任。從其區(qū)別角度來說,協議是簽訂合同的基礎,合同又是協議的具體化。如果協議的寫得比較明確、具體、詳細、齊全,并涉及到違約責任,即使其名稱寫的是協議,也是合同;如果合同的寫得比較概括、原則、很不具體,也不涉及違約責任,即使其名稱寫的是合同,也不能稱其為合同,而是協議。
二、專利技術轉讓協議合同的主要是什么?
轉讓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依據有關規(guī)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 一致,簽訂本合同。
1、項目名稱:
專利申請人:
專利權人:
申請日:
申請?zhí)?
專利號:
專利有效期限:
本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2、本許可證合同的授權性質:
(注:許可證合同的授權性質,即在專利技術轉讓協議合同中明確授權性質是獨占 實施許可,排它實施許可普通實施許可;對于產品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可以采取生產許可,使用許可或銷售許可等形式。)
3、本許可證合同的授權范圍:
(注:授權的技術實施范圍、即授權的地域范圍,期限范圍,使 用方式范圍。)
4、轉讓方的主要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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