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補償包括哪些種類?
一、規(guī)定房屋拆遷補償包括哪幾種
房屋拆遷補償方式一、貨幣補償;
二、產(chǎn)權置換;
三、結合型補償。
【法律依據(jù)】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chǎn)停業(yè)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引用法規(guī)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二、農(nóng)村房屋拆遷的補償安置規(guī)定都有些什么
1、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撤銷的補償安置
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chǎn)權房屋調換。
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一般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qū)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
被拆除房屋評估如選用重置法的,其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由建設單位委托具有房屋拆遷評估資格的房地產(chǎn)估價機構評估;同區(qū)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及價格補貼標準,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根據(jù)土地市場的實際情況制定并公布。
2、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不撤銷的補償安置
律師應了解,現(xiàn)行規(guī)定拆遷人,對未轉為城鎮(zhèn)戶籍的被拆遷人應當按下列規(guī)定予以補償安置
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區(qū)域,被拆遷人可以在鄉(xiāng)(鎮(zhèn))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范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并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被拆遷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費用,由建設單位支付給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被拆遷人申請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審批程序,按照國家和當?shù)剞r(nóng)村住房建設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區(qū)域,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chǎn)權房屋調換。被拆遷人不得再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
3、其他補償
律師應了解并告知當事人,拆遷人應當補償被拆遷人搬家補助費、設備遷移費、過渡期內的臨時安置補助費,并自過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臨時安置補助費。
4、補償原則應當是使被拆遷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遷而降低。
三、農(nóng)村房屋拆遷安置是按照戶口補償還是按面積補償
1、房屋拆遷補償原則上是按房產(chǎn)證面積計算的,但由于各地實際情況不同,地方政府需要結合實際、因地制宜地制定適合當?shù)貭顩r的補償安置政策,來進行科學合理的征收拆遷和補償安置,以兼顧社會經(jīng)濟發(fā)展和百姓生活的需要。
2、如在某些地方,在住補償中低于人均住房面積標準的,可享優(yōu)惠待遇,在這樣的情況下才按戶口人數(shù)的計算。
四、農(nóng)村房屋拆遷安置房的補償標準
一、被拆遷的房屋經(jīng)批準并有房屋產(chǎn)權證的,比照該拆遷范圍內,國有土地上住宅房屋補償規(guī)定予以補償。二、拆遷未經(jīng)批準、無房屋產(chǎn)權證的二層以上房屋,按其二層以下(含二層)的建筑面積,或按拆遷人常住人口人均建筑面積30平方米計算,予以補償。被拆遷人屬重新劃撥莊基地的,按補償面積的重置價上浮20%至60%;被拆遷人屬沒有條件劃撥宅基地的,按補償面積的重置價上浮10%至30%。法律依據(jù)《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征收人)給予公平補償。第三條 房屋征收與補償應當遵循決策民主、程序正當、結果公開的原則。引用法規(guī)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條
[2]《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三條
五、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包含哪幾個部分?
城鎮(zhèn)房屋拆遷的補償包含拆遷房子的補償款,征收房屋以后拆遷戶在搬遷過程當中所產(chǎn)生的這些必要的安置費,另外就是,如果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是屬于營業(yè)性質的廠房的話,政府部門還要給予必要的停產(chǎn)停業(yè)的相關損失,當?shù)卣块T肯定會詳細告知的。
六、農(nóng)村房屋拆遷的補償標準有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chǎn)停業(yè)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chǎn)權調換。
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chǎn)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chǎn)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chǎn)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因舊城區(qū)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chǎn)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chǎn)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chǎn)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chǎn)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chǎn)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法律依據(jù)】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chǎn)停業(yè)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引用法規(guī)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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