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偷稅漏稅財務負責人的責任是什么?
一、公司偷稅漏稅財務負責人責任是什么?
公司偷稅漏稅財務負責人責任是連帶責任。如果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或者虛開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fā)票的行為,那么法人代表和財務會受到處罰。作為公司的直接負責人,要承擔主要法律責任,而財務負責人由于自身的崗位,要承擔連帶責任。
二、公司偷稅漏稅,要負什么責任
公司偷稅漏稅會計的責任; 偷稅漏稅公司財務不構成犯罪的,公司承擔行政處罰的責任; 構成犯罪的,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財務人員不想用假發(fā) 票而被老板脅迫的話,是脅從犯。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guī)定“納稅人采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經(jīng)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偷稅數(shù)額占應納稅額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滿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稅數(shù)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或者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偷稅數(shù)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偷稅數(shù)額占應納稅額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稅數(shù)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偷稅數(shù)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如有需要可以通過我們聽律網(wǎng)網(wǎng)委托您所在地區(qū)的律師來幫助您。
引用法規(guī)
[1]《刑法》 第二百零一條
三、公司做假賬偷稅漏稅責任
幫公司做假賬偷稅漏稅需要按照刑法承擔刑事責任,做假賬屬于違法犯罪搜索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只是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照我國刑法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般在單位犯罪的情況下,《刑法》規(guī)定了只追究兩種人的法律責任第一種人是直接負責人。也就是違法行為的指使者,可以是法人代表、也可以是財務經(jīng)理、財務總監(jiān)。第二種人就是直接責任人,也就是違法行為的經(jīng)辦人,一般是單位的會計。
四、公司偷稅漏稅和監(jiān)事有責任嗎?
公司偷稅漏稅和監(jiān)事肯定是有責任的,監(jiān)事應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shù)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jīng)處理的,按照累計數(shù)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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